章节目录 【第四十二讲】(1 / 1)
作品:《净界法师【首楞严王三昧】要义》请大家打开讲义第九十三页,辛六,明藏性即根大性。
前面的地水火风空,都是没有明了性的色法;这以下的根大,是讲六根的作用,它是一个心法。那么六根的见闻嗅尝觉知这六种功能,它到底是从什么地方来、未来又将往哪里而去呢?这的确是值得我们去探讨的。如果我们不能知道它从什么地方来、到什么地方而去,我们就不能去改变现前的六根。
佛陀在发明六根的体性跟作用的时候,他的道理跟前面一样,都是先破妄,破除我们原先的执着,然后再显真。破妄当中我们先看破同:破除能见的根跟所见的尘它们是同一体的,这个道理是不能成立的。
阿难!此见若复与明与暗,及与虚空,元一体者。
假设这个能见的功能是有自体的,而这种自体跟明相、暗相跟虚空相这三个都是同一个体的话——先作这样的假设。但是光明相跟黑暗相这两种相状的体性是互相侵夺的。怎么说呢?因为黑暗现前的时候就没有光明,光明显现的时候就没有黑暗,这两个是互相侵夺的。既然身为一个能见的功能跟所见的明暗是同一体的(同一体的是什么意思?就表示不能分开。就像我们身体是同一体的,有的时候大家都有,没有的时候大家都没有),那么黑暗消失的时候,这个见也应该跟着消失才对;当光明出现的时候,你就应该看不到光明才对。这就跟现实不符。
其次,假设这个见跟光明是同一体的,那么当黑暗出现的时候,光明消失了,你这个见的功能也应该消失才对,因为你跟光明同一体嘛。当能见的功能消失的时候,那你又怎么能见到光明相、见到黑暗相呢?那事实上跟我们现实生活不相符合。我们现实生活是“若明暗殊,见无生灭”。光明跟黑暗是不断地变化,有时候光明,有时候黑暗,这两个情况是变化的,但是我们能见的功能并没有变化,我们是明时见明,暗时见暗。所以你不应该说这个见跟明暗是同一体的,因为明暗变化,而我们的见没有变化。如果同一体,应该是同进同退才对。所以这样的假设是不合理的。
我们再看第二段,破异。“异”就是彼此不同体。
若此见精,与暗与明,非一体者,汝离明暗及与虚空,分析见元,作何形相?离明离暗及离虚空,是见元同龟毛兔角,明暗虚空三事俱异,从何立见?
假设这个能见的见精跟黑暗相跟光明相,它们彼此不同体的,你跟我不同,我跟你不同,你走你的,我走我的,各走各的,互不相关。这个地方当然跟事实也不符。那你可以试一试:你离开了光明相,离开了黑暗相,离开了虚空相,当你离开了所有所缘境的时候,你那个能见的见到底是什么相状呢?你没有一个所见的相状,能见的见能够表现出来吗?事实上,当我们能见的功能离开了明相、暗相跟虚空相的时候,这个能见的功能就像是龟毛兔角,根本不存在了。所以说,当光明相、黑暗相、虚空相这三种相状俱异——这个“异”蕅益大师解释作离开的意思,当这三个都离开的时候,我们这个见根本就不能建立起来。我们常说“离尘无体”,离开了所缘的尘境,这个能分别的见根本就是龟毛兔角,根本就觅之了不可得。所以说,异也是不合道理。
我们看破或同或异。
明暗相背,云何或同?离三元无,云何或异?
先破相同。光明跟黑暗两种相状是互相违背的,有光明就没有黑暗,有黑暗就没有光明,所以你不能够说同体。这个前面破了。但也不能说异。“离三元无,云何或异?”离开了三种的尘相:光明、黑暗跟虚空,能见的功能也不存在,所以也不同体。这个前面也都说过了。
我们再看破非同非异。
分空分见,本无边畔,云何非同?见暗见明,性非迁改,云何非异?
我们先破非同。“分空分见”,当我们详细地分析这种空——空就是所缘的明、暗、虚空这种相状,以及分析能分别的见的时候,我们发觉,不管是能分别的见还是所分别的虚空,它们两个都是没有边际可得的。都没有边际的时候,那我们怎么能说它们不是同一体呢?因为你找不到两个边际。两个都没有边际,那两个只好融为一体了。所以说“非同”不合理。
那么非异呢?“见暗见明,性非迁改,云何非异?”我们这个能见的功能,暗时见暗,明时见明,它的体性并不随明暗的改变而有所改变,所以你不能够说非异。因为明暗是生灭的,而我们这个见是不生灭的,所以它们不应该是同体的,所以非异。破非异。
我们看总结,总破直审。
汝更细审,微细审详,审谛审观!明从太阳,暗随黑月,通属虚空,壅归大地,如是见精,因何所出?见觉空顽,非和非合,不应见精无从自出。
所以,我们应该对人生的道理要详细地观察,深入地观照乃至于如实地观照。说是光明是从太阳而有,黑暗是随顺黑月而有;通达是属于虚空之相,而壅塞是归于大地而有,那么这个光明、黑暗、虚空、大地各有各的因缘。如果它们之间相互作用创造一个能见的见精,它到底是从什么地方而来?因为“见觉空顽”,能见的这个根:见闻觉知是有明了性的,而虚空却是一个无情的东西。有情跟无情,它们两个既非彼此参杂地和合,也不可能上下地结合,因为体性不同,一个是有明了性,一个没有明了性。那你怎么能够说它是有自体的、它是从什么地方而来呢?所以这个地方是破和合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