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目录 第13章 女真董山(2 / 2)
作品:《大明朝中兴之主,天顺帝》明廷无意为此发兵,但又不能置之不理,于是对杨木答兀施压,赦免其罪,责令将所掠夺的建州人马资财尽数追回,令其与凡察化解仇怨修好,如此方可永保太平。
在明廷的威压之下,杨木答兀等只得将所掠夺的财物人畜交还建州左卫,
董山与长兄阿谷的妻子等人一同被赎回。
董山亦将原建州左卫旧印一并带回。
然而年幼的董山深知此时自身力量微弱,尚无法统领建州左卫,仍需依附其叔凡察,遂未将带回旧印之事张扬。
由此观之,董山虽年少,却极为聪慧,深知卫印之重要及自身所处之境,为其日后之崛起奠定了基石。
随着岁月的推移,董山在建州左卫的地位愈发稳固,其威信也日渐树立,开始逐渐展露自身的才华。
正统二年,即公元 1437 年十一月,
董山虽未获任何官职,却仍以建州左都督猛哥帖木儿之子的身份入京朝贡,并向明廷奏报:
“臣父遭七姓野人谋害,臣与叔都督凡察及百户高早化等五百余户,暗中逃往朝鲜之地,欲一同迁至辽东居住,唯恐被朝鲜国拘禁,恳请圣上怜悯。”
明廷收到董山的上奏后,应允了董山率部众迁往辽东的请求,
并责令朝鲜国王李陶,将董山、凡察等家送至毛怜卫。
继而命毛怜卫都指挥同知郎卜儿罕,遣人护送入境,不得有所损伤。
紧接着明廷“命原掌建州左卫事右都督猛哥帖木之子董山,承袭本卫指挥一职”。
这意味着,此时董山的地位不仅在本部族得以稳固,亦得到了明廷的认可,
能够凭借旧印掌管建州左卫事务,
由此,在建州左卫出现了一卫二印的状况。
凡察见董山入京朝贡并被授予本卫指挥使且言及旧印之事,心中甚为不安,
便于正统三年,公元 1438 年春,正月入京朝贡,
遂向明廷表明,尽管旧印已由董山带回,
但新印乃朝廷所赐予,故欲留存。
明廷在董山来朝时,本欲收回新印,而凡察如此言说,便又改变了主意,
于是针对凡察及董山二人,“一卫二印,于法不合,责令尔等即刻协同处理事务,同时将旧印遣人送还,如此方可使事务归统,部属信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