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目录 ·第二卷《王府风云》第七章 暗流(1 / 2)
作品:《逆鳞的野种》[全本小说]:qbxs. N e t 一秒记住!
光绪二十五年,夏。
金绍白入府已经半年。他像一棵被移栽到陌生土壤里的树,根系正在一点一点地扎下去,但周围的草木都想把他挤出去。
王府的格局,他摸清楚了。
王爷载琮住在正院,但正院只是个摆设。他大多数时间都在二姨太张氏的院子里——张氏是汉军旗,娘家在天津做盐商,有钱有势,是王府实际上的女主人。大太太静澜虽然是正室,但因为无子嗣,加上性子淡泊,早就不管府中事务,每天吃斋念佛,活像一个住在王府里的尼姑。
三姨太李氏生了两子一女,是府中人口最多的一房,但她为人懦弱,凡事不出头,在张氏面前低眉顺眼。
四姨太王氏生了一个女儿,五姨太赵氏生了一个女儿,六姨太刘氏无出,七姨太吴氏生了一个儿子金绍康——就是那个朝金绍白吐口水的小霸王。
各房之间明争暗斗,表面一团和气,背地里互相捅刀子。金绍白的到来,打破了原有的平衡——他是大太太的嫡子,名义上比所有庶出的子女都尊贵。这让二姨太张氏如鲠在喉。
“一个**养的野种,凭什么占着嫡子的名分?”张氏在饭桌上摔过筷子。
静澜当时正在喝粥,闻言放下碗,不紧不慢地说:“二妹,你这话当着我的面说可以,出了这个院子,就不要再说了。绍白是我的儿子,上了族谱的。你再说他是野种,就是打我的脸。”
张氏气得脸色发青,但不敢再说什么。静澜虽然不管事,但到底是正室,而且她的娘家——蒙古博尔济吉特氏——在朝中还有势力。张氏再嚣张,也不敢明着和正室翻脸。
但暗地里,她有的是手段。
金绍白住的院子叫“竹苑”,在王府的东南角,离静澜的佛堂不远。院子不大,但很清静,种着几竿翠竹,一口小井,一架葡萄。静澜让人重新粉刷了墙壁,换了新家具,铺了青砖地,还专门从琉璃厂买了一张红木书桌。
金绍白第一次走进这个院子的时候,愣住了。
他在醉月楼的后院住了十三年,睡的是柴房的稻草,用的是缺了角的碗,穿的是刘婶用旧衣裳改的补丁衣服。现在,他有了自己的院子,自己的房间,自己的书桌,自己的床——床上铺着崭新的棉褥子,叠着四四方方的锦被,枕头是荞麦皮的,枕巾上绣着兰草。
他站在床前,伸手摸了摸被面,滑溜溜的,像女人的皮肤。
“六少爷,您看看还缺什么?”赵妈站在门口问。
金绍白摇了摇头:“不缺了。太多了。”
赵妈叹了口气,转身走了。她走了几步又回头,欲言又止,最后还是说了:“六少爷,大太太对您,是真心的。您别辜负了她。”
金绍白没有说话。
他知道静澜对他是真心的。但这份真心,究竟是因为愧疚,因为慈悲,还是因为别的什么?他说不清楚。他只知道,每次静澜看他的时候,眼神里有一种东西,让他心里发慌。
那种东西,他在醉月楼见过。客人看姑娘们,是那种眼神。但静澜的眼神不一样——它更克制,更深沉,更让人不知道该怎么办。
金绍白把这种感觉压了下去。他不愿意多想。
光绪二十五年七月,顾砚秋开始教金绍白写文章。
“写文章,先要立意在先。”顾砚秋坐在竹荫下,摇着蒲扇,“你要知道你想说什么,然后再说。不是想到哪说到哪,那是拉屎,不是写文章。”
金绍白被这个比喻逗笑了。顾砚秋虽然是举人出身,但说话从来不端着,粗话俗话张口就来,金绍白很喜欢他。
“先生,我想写一篇论洋务的文章。”金绍白说。
顾砚秋看了他一眼:“你才读了几天书,就想论洋务?”
“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我没读过万卷书,但我见过洋人。”金绍白说,“醉月楼里常有洋人来,我偷听过他们说话。史密斯先生也给我讲过很多。”
顾砚秋沉默了一会儿,说:“那你写。写完了我改。”
金绍白写了一篇《论师夷长技》,洋洋洒洒两千字,从船坚炮利写到制度变革,从洋务运动写到明治维新,最后得出结论:大清若不彻底改革,不出三十年必亡。
顾砚秋看完,沉默了很久。
“你这话,要是被人看到,是要杀头的。”他说。
“我知道。”金绍白说,“但先生教过我,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我不怕杀头。”
顾砚秋看着他,眼里有一种复杂的光——是欣赏,也是担忧。
“你的文章,锋芒太露。像一把刚出炉的剑,还没开刃,就急着要砍人。”顾砚秋把文章折起来,收进袖子里,“这篇文章,我替你收着。等你再大一些,再拿出来。”
“先生觉得我写得不好?”
“写得好。太好了。”顾砚秋叹了口气,“正因为太好了,才不能让人看到。木秀于林,风必摧之。你还小,不知道人心险恶。这王府里的人,都想看你出丑。你越是出彩,他们越想把你拉下来。”
金绍白攥紧了拳头。
“先生,我忍得了一时,忍不了一世。”
“那就忍到你能还手的时候。”顾砚秋看着他,眼神严肃,“记住,真正的强者,不是先出手的人,是最后一个出手的人。”
金绍白记住了这句话。
但他也记住了一件事:在这个世界上,忍,是为了不忍。
光绪二十五年九月,金绍白第一次在社交场合亮相。
端郡王府每年中秋都要办堂会,请京城的名角来唱戏,招待各路官员和亲戚。这是王府一年中最热闹的日子,也是各房姨太太和少爷小姐们争奇斗艳的舞台。
静澜提前半个月就开始准备。她给金绍白做了三身新衣裳——一身湖蓝色的袍子配玄色马褂,一身月白色的长衫配银灰色坎肩,一身石青色的箭袍——还专门从珠市口买了一双新朝靴,靴面上绣着云纹。
“穿那身月白色的。”静澜说,“你皮肤白,穿月白好看。”
金绍白照了照镜子,觉得镜子里的人不像自己。月白色的长衫衬得他眉目如画,鬓角的白发在月光般的衣色中反而成了一种点缀,显得清冷而高贵。
“太太,我穿成这样,不像个青楼里出来的。”他说。
静澜的手顿了一下,然后继续帮他整理衣领:“你再说这种话,我就不理你了。”
“对不起。”
静澜抬起头,看着他的眼睛:“泥鳅——我叫你泥鳅,是因为在我心里,你是那个在柴房里长大的孩子。但别人不需要知道。别人只需要知道,你是端郡王府的六少爷,是大太太的嫡子,是金绍白。”
金绍白点了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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