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目录 第464章 共听之礼(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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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典一出,通义各地义频点纷纷设“焰听石印”。但也有异议之声渐起,尤以旧制塔言者为主,言其“无语者得权,恐偏离制度正轨”。
沈茉凌仅答一句:
“制度若不能接人心,焉能接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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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日,一名自楼兰而来的老者入塔,不求焰、不取帛,仅以一片残骨挂帛台。
骨上刻有繁复曲线,似非汉文,似图似乐。帛语族查阅百帛皆无对照。
但斐如意轻触焰心后言道:
“这是‘听律骨’。旧岁西域塔旁,有人以骨藏声,此物虽无音,焰却识其义。”
沈茉凌便将其收入“非声辞”典,列入听者十式之一,命名为:
“骨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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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日后,七听亭中,一位旧时北地囚徒登席。他曾负恶名,语言多污,城中百姓皆避。此日却不言一语,仅坐于西席,日落不去。
夜中焰色微黄,帛温上升。
翌日,他于帛下自刻五字:
“我愿为听者。”
塔中不语,唯沈茉凌缓缓将其名纳入“共听之礼”第一卷,亲题为:
“听者无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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帛典又增新页,载曰:
“若辞有千态,听亦当千式。”
七焰之后,又衍三焰:
焰九,为“赎辞者”;
焰十,为“故辞者”;
焰十一,为“异辞而通者”。
自此,“听”不再是一种姿态,而成一族、一界、一义之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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焰听纪三月初九,长安东市忽传异讯。
婆罗多古文使团、波斯书印家、高丽词使、天竺辞律者、昆仑象辞者等五方代表,齐至塔下,未奏一章,未出一语,只于辞墙之下布设“七语席”,列图七种,异文交错。
帛语族最初不识所意,斐如意细察之后恍然大悟:
这七席,象征非中土文化中七类“非语言辞系”,即:
象音之言:以舞与节奏表达;
触觉之辞:以温度与接触传意;
香形之述:以焚香阵列记忆;
色变之语:以衣饰与肌纹通感;
借物之传:以器物寄义;
循图之焰:以图腾类结构组合;
沉语之轮:长时不言、以周期性行为暗传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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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茉凌立于焰心坛外,亲赴七席中央,拱手而坐。七方代表环绕其座,不交谈、不解释,只各自取物入焰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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