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目录 第37章 鸳鸯银饰铺(1 / 2)

作品:《我,三毛,要科举

陈清远最开始抄写时,即使再怎么小心翼翼还是会有出错的地方。

在写了几张纸之后就慢慢习惯了,一连抄了七八晚,终于抄好了第一本三字经。

看着桌子上自己抄好的书稿,陈清远忍不住感慨连连。

这也就是因为手抄人力比印刷便宜,不然那些想抄书挣钱的贫穷读书人都没法过日子了。

陈清远看着抄写了一本,桌上还多出来的几张纸,他心里不住感慨原来抄书还有这等好处。

自己平时要是再小心一点,是不是就可以多留几张纸了。

一来二去,还能省下不少去买纸的钱。

最开始的时候。

书肆也是不给他抄写千字文的,只让先试着抄写三字经看看。

直到上个月掌柜见他抄了几个月以来,每次交上来的书稿都是干干净净,无任何涂改,无任何错别字,才愿意让他抄写千字文。

陈清远之前就计算过,抄一本三字经不吃不喝大概是要22个小时,也就是11个时辰。

如果是在不休沐的时候,每天不影响学习的情况下,他也只能抄一个时辰的书。

那就是大概十天可以抄写完一本,加上每个月有三天的休沐时间,一个月下来大概可以抄书五本。

一本是一百文,五本就有五百文钱了,巨款!

在一些地主乡绅的眼里,五百文能做什么,都不够请人吃一顿饭。

但是在陈清远眼里,这五百文可以买到两百五十个肉包子,或者是两百五十个鸡蛋了。

从去抄书的第一天开始到现在,陈清远卖了二十五本自己抄写的三字经书稿,从书肆的手里已经拿到了两千五百文。

也就是,差不多是二两半的银子。

但因为铜钱和银子的价值是不对等,一两银子肯定是可以换成一千文。

但是一千个铜钱在很多时候是换不到一两银子。

之前得来的钱给皮蛋买过一些零食,花费了五十文。

这次再去卖了手里的四本三字经和两本千字文,陈清远的手里就一共会有三千两百五十文的巨款了。

其实在第一次把纸拿回到家里的时候,陈清远就已经和家里人保证过,抄书是在不影响学习的情况下进行的。

这次来镇上,除了去书肆外,还要给家里的女人们买点胭脂水粉,特别是大姐到下个月就要及笄,最好是给她买个银簪子或者银手镯。

就是不知道这些东西要多少钱,自己就这点钱不知道够不够买,陈清远坐在牛车上一时间发起了愁。

最开始的时候,每个月都是钱氏陪他去书肆卖的,当知道孙子抄一本书就能有一百文时,顿时吃惊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