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目录 第114章 有光(1 / 2)
作品:《开局被顶替,我越战越勇》吃完午饭后,金胜躺在办公室的小沙发上小憩了一会后,泡起了功夫茶。
顺便研究一下朱大昌的案子。
差不多1点半的时候,门被敲响了。
王宇豪拿着一份卷宗进来了。
“金律,关于韩建的案子,有点情况我拿不准,想跟你聊聊。”
“行,你先坐下吧!”
金胜顺便给他也倒了一杯茶。
“谢谢....”
还挺注重细节,知道用双手接。
等他喝了一口后,金胜这才问道:“说说看,是什么情况。”
王宇豪放下茶杯道:“负责这个案子的检察官,刚才给我打了一个电话。”
“说是希望韩建能签署认罪认罚的具结书,他们会把刑期直接建议为3年6个月。”
“如果能取得死者家属的谅解,还能再谈。”
这样一说,倒是让金胜直接来了兴趣。
原来的卷宗,金胜早就已经看过了。
过失致人死亡罪属于过失犯罪,是指行为人没有杀人的故意,但由于过失导致了他人死亡后果发生的行为。
量刑的标准,是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韩建这个案子,如果按照几个重要的点来打的话,最理想的刑期大概率是在4年左右。
但是检察署的这一番操作,有点迷啊!
认罪认罚后把刑期缩减这一点没啥奇怪,但主动提出只要拿到谅解书,还能再谈就有点意思了。
毕竟韩建都找法援了,家里的条件能好到哪去,怎么可能有钱弄这个。
难道中间有什么猫腻?
金胜心里一动,直接说道:“你把卷宗再给我看看。”
“好”
王宇豪一听,也是连忙递上了卷宗。
案情简述、现场的细节........
金胜花了十几分钟的时间,从头到尾仔仔细细的又重新看了一遍。
顺带着,在脑海里也连贯起来梳理了一下。
没毛病啊!
无论是行为、动作,全都符合‘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标准啊!
毕竟两人是在扭打的情况下,造成的人员伤亡,对方的手上也没有任何的工具。
皱着眉头想了一会后,金胜对着王宇豪建议道:“你再去见一下当事人吧!最好重新详细的问一遍当时的情况。”
“除开笔录上说过的,看看有没有其它方面的遗漏。”
“最后再把检察署的建议说给他听,让他自己选吧!”
“当然,如果有什么新的发现,你及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