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目录 第333章 已是十八年前的事(2 / 2)
作品:《我在民国捡漏,开局百万倍利润》“当时的五十铜钱,别说买一个碗了,买十个都够了。”
“所以,面摊老板自然不会说什么。”
“等到你们端着面条回家后,发现你爹也从外地回来了。”
“小姐将那碗里的面装到了另一个碗中,而后将那碗洗干净拿给你爹看。”
“他老人家还被惊讶了一下。”
“首先就是问这碗哪来的。”
“等到小姐将事情说了一遍后,你爹就开始一个劲的直夸小姐的眼力绝。”
“经过你爹的描述,那并不是普通的碗,而是五代的刑窑白釉碗。”
随着缪俊的述说,曹子建发现,被埋藏在脑海深处的一段模糊记忆,开始逐渐变得清晰起来。
一幕幕画面,开始如同幻灯片一般,在自己脑海中闪过。
随着这些记忆的清晰,曹子建终于明白,自己为什么没有楚华这个人的记忆了。
因为当时对方并不叫这个名字。
而是姓曹名华。
只是,那会的‘自己’才五岁而已。
试问,一个五岁孩子的记忆,能有多深刻?
这也是曹子建之前一直绞尽脑汁,都没回忆起来的重要原因。
虽然说,两人同一个姓氏,但是对方跟自己却没有任何的血缘关系。
因为对方是自己‘父亲’早年给自己找的童养媳。
旧时,童养媳在华国十分流行。
原因就是当时的社会非常贫穷落后,老百姓的生活十分低下。
众多的民众因家境贫寒而无力扶养子女或娶成年女子,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他们就将女童卖予他人或从外地抱养一个女孩来做童养媳。
待女童长到十四、五岁时,就让她同男方“成婚”。
按理来说,以曹子建当时的家境,完全没有必要找一个童养媳。
之所以会有,是因为楚华的祖上跟自己家是世交。
因为一些家庭上的变故,楚华的父母将楚华以童养媳的名义托付给了‘自己’的父母。
名义上是童养媳,其实,曹魏还是将楚华当成了自己的亲生闺女来养。
在待遇上,跟当时的曹子建有过之而无不及。
总之,楚华一岁多的时候,就在曹家生活。
从小,便是把曹子建父母当成了亲爹亲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