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目录 第3章 婆家人嘴脸(1 / 2)
作品:《逃荒路上丢下我,那我吃肉你别馋》江黎第一次用自己的视角去看这一大家子人。
婆母程红月是一个三十九岁的妇人,高颧骨的刻薄相,荒年的漫长饥饿也没能抑制她说话时的大嗓门。
许大力并不是程红月的亲生子,她是一个后母。
简单点说,程红月和原主,都是给这家父子做续弦当后娘的。
而原主能嫁到这家来,也是程红月的主张。
因为许大力的原配妻子跑了,需要有人来照顾一个瘫子和两个孩子。
程红月给许根深生有两儿一女。
老二许勇,今年二十二岁,媳妇汤敏,膝下一儿一女。
老三许聪十九,还未娶妻,是家里唯一的读书人,目前无功名在身。
老四许晴,年芳十五,待字闺中,不止样貌像极了程红月,连性格也是,刁钻刻薄,强势蛮横。
许晴不依不饶的说:“我不管,撕坏了我的衣服就得赔。”
许大力蹙眉:“不说我们现在没有钱,就算有钱荒原百里的看不到一个村庄,更别提镇子,咋赔?”
许晴理着衣服冲着程红月嚷嚷:“娘,你看看这个贱女人把我衣服撕的,以后咋穿?”
程红月找了江黎一下午,心里本来就有气,这会又因为她撕坏许晴衣服,更是火冒三丈高,拿起地上的一根干树枝,抬手就要打:“好你个不安分的小娼妇,看我不打死你!”
江黎快速把布条绕到脑后打个结,如刀锋一般锋利的眸子瞪向程红月。
坐一会已经缓了些劲回来,只要树枝打下来,她一定顺势抓住程红月的手, 给她一个过肩摔!
不过程红月的树枝还没下来,就被许大力大声阻止了:“娘,你要干啥?”
程红月的手僵在半空,转而看向许大力:“这小娼妇不守妇道,三天两头的跑,我们都出来逃荒了,谁能像在村里似得看着她?还把你四妹唯一的衣服给撕了,你说她该不该打?”
许大力说:“你们没看见她额头的伤很重吗?不撕四妹的衣服也是撕别人的,不然咋包扎?”
许晴蛮横道:“她受伤是活该,没把她浸猪笼就算是我们家开恩了。”
许大力反问:“你们要是再把她打出啥毛病,谁来伺候我?”
江黎能听得出来,许大力其实是在帮自己。
原主的记忆中,每次婆家人要对她动手,许大力只要在场,都会开口维护。
不管原主怎么骂他,怎么伤他男人的尊严,他都从未反驳过,顶多两人几天不说话冷战。
江黎想,被人硬凑在一起过日子的夫妻,感情肯定没有,这个男人该是愧疚,愧疚自己是个瘫子,什么都做不了,连累了原主。
所以原主明晃晃给他戴绿帽,他选择了隐忍。
许勇走到许大力身边,往平车上一靠,找了江黎一下午,脚都走酸了,并不插嘴这场争论。
倒是他的媳妇汤敏放下怀里一捆草根,走到程红月的面前劝说:“娘,我瞧着大嫂脸色白的吓人,这次伤的不轻,不如算了吧?”
汤敏可不是关心江黎,正如许大力所说,把江黎打出个好歹,谁来伺候瘫子?
最后还不是落她头上?
老三许聪也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样子,靠着行囊坐下,生怕弄脏身上那件已经洗到发白的青衿,也不知道拉了谁的衣服垫在了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