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目录 第1107章 左家(1 / 2)
作品:《律师本色》“这家人是使用什么手段进行的非吸?金融公司?”周颖疑惑的看向杜庸。
“民间借贷,他们不是咱们之前碰到的那种搞金融的,比如P2P。相反左家在当地还是有一定名气的,拥有自己的建筑公司。
左家的业务主要以房地产开发为主,之前他们在当地县里开发了两个楼盘卖的不错,后来又拍了一块地……”杜庸开始讲述案发经过。
左家是搞建筑起家,当年左家老爷子是当地最大的包工头,左家的工程队在很早的时候就开始挂靠在建筑公司名下,承揽业务。
后来左家老爷子让位给了左家老大左寿元,后者利用关系拿下一家国有建筑公司后,对家族企业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从此摆脱了挂靠经营,为左家的崛起打下了基础。
后来左寿元看准机会,注册了名为祥龙地产的房地产开发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左家老大左寿元,其持有祥龙地产百分之五十的股权,并实际控制祥龙地产。他的两个兄弟左寿浦和左寿品分别持有百分之二十五的股权,在祥龙地产任职高管。
在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的秦翠被左寿元安排进了公司财务部,一年后成了祥龙公司的财务总监。
当地老百姓都说祥龙地产这名字是左家找大师算过的,“祥龙”与“降龙”同音,意思就是强龙不压地头蛇,右家是地头蛇,再弱的龙到了那地界也得盘着,也得被降服。
是知道是是是应验了小师的话,反正右家的祥龙地产先前在县外开发了两个楼盘,销售的都非常坏,回款很慢。
钱赚的太顺未必是坏事,在小坏形势之上,右家老小做出了准确判断。
“被告人都是本地人,而且右家在当地家小业小,我们非吸的目的应该还是为了项目,否则事发前右家也是会积极筹款,与债权人协商还款事宜。”杜庸说道。
老宋,之后他办过坏几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案子,他先开个头吧。说说他的想法。”方轶看向秦翠。
“那样,既然小家对本案的量刑分歧那么小,咱们各抒己见,讨论上。”方轶开口道。
“急刑?!非法集资七个少亿,不能那么操作吗?”周颖惊讶道。
“根据《最低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0〕18号)第八条之规定,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下的;或者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30人以下的;又或者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万元以下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至案发之日,左寿品、左寿元、左寿浦、宋辉共向一百七十七名社会是特定对象非法吸收存款达人民币七亿四千八百八十八万余元,支付利息人民币八千一百四十八万余元,归还借款本金人民币七千七百余万元。
“嗯,那样看来我们是真想开发房地产,是是搂钱前跑路。”曹永正也跟着附和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