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目录 第三百四十六章 驻所检察室(1 / 2)
作品:《城一代的奋斗史》所里昨天一阵忙活,又是开会准备,又是紧急打扫卫生,说是省检察院和省高级法院的领导要来做报告,宣传两高的《通告》。
其实,今天只是来了管城区检察院一个李检察长,三十来岁,长得十分耐看、说话也颇为好听的女人。另外一个是监所检察科的科长,说是姓吴,也可能是武或伍,这三个姓一个音,写出来可以看得很分明,只是听不出来到底是那个WU。
李勃也确实分不清,但也不敢问,权且记作吴吧。
吴科长在会上,首先介绍了驻所检察室入驻的法律依据,然后介绍了职责范围、工作任务和工作方法。他说:“我们的主要职责有以下六项:
一是监督劳教所及其工作人员的执法活动,确保其合法性。这包括对劳教人员的收教、出所管理活动进行监督,以及通过收教检察和出所检察,对在教人员的劳动教养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
二是对在教人员的合法权益进行保护,包括对在教人员的体表伤情进行检查,对发现的体表外伤进行拍照固定证据,并要求在教人员对伤情发生原因进行书面说明。
三是受理在教人员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控告、举报和申诉,并对其进行处理。
四是对劳教所对劳教人员的减期、加期、保外就医等案例进行审查,同时对公安机关的所内立案、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五是对劳教所的医疗、卫生、防疫、食品等方面进行监督,确保在教人员的饮食和医疗条件符合规定。
六是与在教人员进行谈话,了解其思想动态和在所的劳教情况,听取其合法诉求。
这些工作旨在保障劳教所执法公正,同时维护劳教人员的合法权益,进一步维护公平正义。”
吴科长最后还介绍了三个驻所检察干部的基本情况,今天来了两个,另一个在市内办事,明天会到岗履职。
李检察长先说了几句客套话,接着就宣读了市委文件,对宣传两高《公告》提出了几点意见,要求各单位严格执行。对驻所监察室的工作提出了纪律要求,包括不得吃拿卡要、不得在所里报销任何费用,除了正常工作以外,不得对所里提出额外要求。
冷士仪所长代表本所对驻所监察室的入驻表示诚挚的欢迎,并表态说一定自觉接受监督,提供工作便利支持。
曾云丽副所长陪同四名检察官,先去看了所里为三位驻所检察干部在招待所一楼安排的办公室和二楼的两间宿舍。李检察长和另外3名检察官看后,都表示相当满意。而后五人又一起查看了劳教人员的宿舍、食堂、劳动车间和卫生所等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