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目录 第11章 作妖的汪琳琳(2 / 2)
作品:《七零不做冤大头,下乡赶山娶村花》简直不要太罪过。
“成啊,”大队长笑眯眯的,“你可以自己个儿盖房子,也可以上俺们大队租房子。”
说罢,大队长顿了一下,对着半死不活,还咬牙坚持的知青们道:“你们也可以听听,谁想搬出去,都是这个章程。”
知青们竖起耳朵听了,只是好奇居多,没想过搬出去。
毕竟,在她们的眼里,自己到了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还是扎堆抱团比较好。
而且没住过集体,很难想象集体是个啥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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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队有空房子,租赁的话,一年五块钱到十块钱不等,房子越好,也就越贵。
若是盖房子的话,宅基地大队负责批,但知青只有居住权,没有所有权,等他们回城了,房子就归大队统一管理。
知青们嘟囔着,“啊?那这也太亏了吧,明明是我们自己盖的房子。”
大队长倒是淡定,“是你们盖的不假,但地是我们的,还不收你们宅基地的钱。
再就是,都回城了,留个泥巴小屋,也没啥意思。”
这话听得人心里舒服。
人嘛,总想回家的。
萧振东盘算着盖房子还是租房子的时候,耳边就响起了一句嘟囔,声音不是很大,但……
足够所有人都听得清楚。
“不是,这萧振东也太没风度了吧,就自己霸着那自行车不放,也不知道让别人歇歇脚。”
此话一落,全场鸦雀无声。
大队长挑了挑眉毛,不动声色的偷瞄萧振东的神色。他也想知道,这小年轻会咋选择。
萧振东选择了……
装聋作哑。
是的。
谁不累?他在火车上三天三夜,屁股都要坐废了,现在让他把辛辛苦苦扛过来的自行车拿出去做贡献?
sorry,实在是做不到。
上辈子吃了太多苦,这辈子,他只想多溺爱自己一点。
想干啥就干啥。
过了静悄悄的三分钟,说话的女知青,脸一阵白,一阵红。
她羞恼异常,狠狠的瞪了萧振东一眼,嘀咕道:“真没风度。”
“好了,汪琳琳,你就别抱怨了,那是人家的自行车,又不是你的。”
汪琳琳又瞪了一眼给萧振东说话的贺玲,说话夹枪带棒的,“我说你了吗?真是上赶着找茬儿。”
贺玲嘿了一声,“到底谁找茬啊?大家都能走,你咋不能走?哪那么多事儿?”
汪琳琳一声冷哼,白眼一翻,阴阳怪气的,“对啊,大家都能走路,就他不能走路,非得骑着那个破自行车。”
萧振东咂咂嘴,“你是羡慕了,还是嫉妒了?也没人不让你骑,你要是乐意骑,那你就骑呗。”
汪琳琳眼前一亮,她觉着自己赢了。
哒哒哒跑到了萧振东,颐指气使的,“那你还等啥?把自行车给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