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目录 第十章 论言论自由(1 / 2)

作品:《一女孩的碎碎念

今晚打开本作品时,我发现又有可爱的读者宝宝收藏了我的文,在线给你比心,也谢谢你给我带来了更文的动力。

大晚上更文的我真的是太需要被夸了,因为我此时此刻的姿势是---双腿上面放着电脑,双手在打字,脖子在夹着帮我照明的台灯,更文不易,请多多夸我,谢谢。ps:其实有桌子,但打字太不方便就没有用桌子码字,为省电就用的小灯。

对了,晚上看大侦探真的是考验心脏啊,胆小的宝宝们就不要在晚上看这种悬疑剧了,当然有男朋友陪伴的情况下可以看,因为有人陪着你,有人给你壮胆了。

我看的是第四季的逃出无名岛,而本章节的灵感也就来了,故,本作者大大提问:你们记得自己在网络上都说过什么样的话吗?

本作者大大承认,除了现在写下的文字,得到别人回复的评论,再早在别人发的动态下说出的话已经不记得了,现在只希望我说出去的话没有给别人造成伤害【祈祷】。

等我一下,我已经坚持十分钟了,实在是不习惯我现在的姿势,太难受了,我调整一下。

果然,还是把电脑放在桌子上面舒服,虽然打字有点困难,看来,我要学会盲打【加油】。

抱歉,还得再等我一下,我再去查查资料。

在百科里面是这样说的:

言论自由(Freedom of Speech)是公民按照自己的意愿自由地发表言论以及与听取他人陈述意见的基本权利,但要保证被议人员的人身权利和人格尊严。

言论自由是一种基本人权,指一个国家公民,可以按照个人意愿表达意见和想法的政治权利,这些意见表达不用受政府的审查及限制,也无需担心受到政府报复,有时也被称为意涵更广泛的表达自由。

近来,它通常被理解为包含了充分的表述的自由,包括了创作及发布电影、照片、歌曲、舞蹈及其它各种形式的富有表现力的资讯。

言论自由是指公民有权通过各种语言形式,针对政治和社会中的各种问题表达其思想和见解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