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目录 第41章 发个单章(和无关,可跳过)(2 / 2)
作品:《四合院:火红年代享受生活》(一)在死亡未入殓以前,二十四小时内,由户主或家属申报之;
无家属或家属不在者,由邻居报告之。
(二)暴死或死因不明,以及传染病死亡者,由户主、家属或发现人立即报告之。
(三)未报出生即已死去之婴儿,应补作出生、死亡报告。
前三项规定之死亡,均须领得埋葬证后方准埋葬。
五、凡结婚、离婚、分居、并居、失踪、寻回、收养、认领、雇工、解雇、开张、歇业或户主之职业等有变动时,均须分别报告之。
第六条 来客住宿超过三日者,须向派出所报告。
第七条 各户均须置备户口簿,按实填写,以备查对;医院除备有户口簿外,须另备住院病人登记簿,病人入院出院按时报告之;旅栈、客店均须备旅客登记簿,于每晚就寝前,送当地人民机关检阅备查。
第八条 违背本条例规定,按其情节轻重处分之。
第九条 凡机关、人民团体、学校、军事工厂等,均称为公共户;公共户口亦须受人民机关管理,其管理办法另订之。
第十条 本暂行条例自公布之日起,过去各地颁布之城市户口管理条例或规则,一律作废,统按本暂行条例执行。
第十一条 各大行政区、省(市)人民机关,得依据本条例之精神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或补充办法。
第十二条 本条例经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批准,由中央人民政府部公布施行。
主角家庭设定的年龄
父亲:刘正华 1915 母亲:张兰英 哥哥:1935刘平义 妹妹:1946刘宛莹。姑姑 刘秀娥1918,姑父王景辉木匠 表哥王波 1936,表弟王涛1939
主角:刘平安 实际1937年出生(隔壁有本小说因为年龄被封了,经书迷大佬提醒,已经从头进行了修改,把主角提了3岁,对整本小说没啥影响,反正主角的生理和心理都已是成年人,小说别较真。)
至于房屋安排在部分读者的质疑中,打算也修改下,也简单的查了下资料。
68号院的房子登记刘平义(户主)和主角的母亲,95号院登记刘宛莹(户主)和刘平安,大栅栏那边就登记刘平安(户主)和老太太。
这是查到的一些资料,1958年四九城的经租房基本完成,对普通家庭有起征点,15间平房或200多平米,但实际中也有上下浮动,而且理论上是自愿的。
四九城的当然私房改造时间可能会更早一点。
所以主角家里的房子问题不大,户主和户籍都是分开的。
同时期也有很多人玩文字游戏或者钻漏洞,没有被征收,不管哪个时期都有。比如后期房屋不得买卖,还是有很多人写了赠予,找关系把房子弄到手。
在1958年,四九城等中心城市进行了“经租”,即把私房的经营权收到房管部门手中,统一“经营租赁”,这个过程被称为“私房改造”。这一措施确实便于管理,并能杜绝随便涨房租的问题。
房主在此期间能获得一定的租金,一般是市场评估值的30%上下,高的能到原房租的40%,低的也就20%。这个过程非常迅速,前后不到一个月就完成了。四九城的标准是成分不好的家庭没有标准,只要有被认定的房子就可以改造。
对普通家庭有起征点,15间平房或200多平米,但实际中也有上下浮动。是否交给政府主要看业主,理论上是自愿的,但实际操作中,由于四九城作为国都和大跃进时期的特殊背景,大多数业主都自愿上交了房契,66年起风后租金都不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