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目录 第237集:崔宏波为吴大郎申请缓刑(2 / 2)

作品:《武敌讨薪

给予其改过自新的机会。我们相信,在我们律师事务所,和居委会的监督和帮助下,被告人吴大郎一定能够认真改造,重新做人。同时,我们也希望通过此次申请,向全社会传递一种宽容、包容的理念,让更多的人认识到,错误是可以改正的,人是可以重新做人的。

感谢法院对此事的关注和支持,期待您的公正判决。

此致

敬礼!

宏波律师事务所

2018年6月26日

另外崔宏波还针对江城市大坝区人民检察院,对吴大郎故意伤人的指控,书写了一份辩护词:故意伤害罪的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

吴大郎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

江城市宏波律师事务所、接受了被告人吴大郎的委托,由崔宏波律师担任本案的辩护人,经过查阅本案卷宗,会见本案被告人,辩护人对公诉人、指控被告涉嫌的故意伤害罪罪名、及查明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仅针对被告人量刑及处罚提出如下意见:

一、本案的被告人吴大郎,对本起案件的发生,存在一定的过错。

本案的起因是被告人吴大郎,因怀疑江城市高新区人民法院,法官童X,在审理被告人吴大郎,诉其妻阎蕊离婚一案时,因被告人吴大郎,看到被害人童X,在其判决中,因偏袒被告人阎,把吴大郎的婚前住房,和银行存款,判给了被告阎蕊一半后,当时被告人即原审原告吴大郎,在和本案的被害人童X见面后,因被告人吴大郎,一时冲动这才发生了吴大郎捅伤童X的事情发生,致童X轻伤。辩护人认为对该伤人事件的引起,被告人吴大郎虽负有主要责任,但是被害人童X也有过错,因为童X对原审案件的错判,也对矛盾的激化,负有主要责任。

如果童X,当时能够心平气和加以解释,理智化解误会,而不是采取一些过激的言语,相信这起伤害案是不会发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