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目录 第144章 同样的招数(1 / 2)
作品:《沈小姐,爱上我不丢脸》次日,川慕并没有让林毅等太久,一大早便把那个创作人的背景,通过邮件发了过来。
林毅打开邮件,细细的将上面的内容看完,发现一切都很正常,似乎只是自己有些疑神疑鬼了。
创作人叫陈晨,是一名前些年火爆全网的歌手,后来因为合同问题,跟之前的公司闹翻,选择单飞,自己创办了一个工作室。
但是由于没有资本的追捧,再加上原公司对他的打压,所以这些年他过的也并不是很舒服,只能是勉强混个温饱。
而他之前的公司,名字叫海天娱乐公司。
林毅如果没记错的话,海天娱乐还是自己云泉公司投资的客户,股份持有虽然不多,但也有个2.5%。
在市值8360亿面前,它算是自己的大客户了,算起来也有200多个亿呢。
而关于那些证人,川慕给的资料比较浅薄,只是说出了姓名、公司这些,从公司的名字来看,林毅并不能从中看出任何端倪。
这也是林毅觉得是不是最近自己太疑神疑鬼的原因,毕竟这些人和他往日无冤,近日无仇的,根本是没必要针对他。
而且不管是这些人,还是他们身后的公司,都和京都那些家族没关系,林毅实在是想不出他们针对自己的理由。
正当林毅疑惑时,川慕在这时发来了一条消息,他打开一看,发现居然还是歌手抄袭的问题。
只是这一次当事人从王磊,变成了方文娟。
比起王磊,方文娟这一次更惨,不仅有三首歌的编曲和其他人相似度极高,就连其它的歌曲,也都被网友过度揣测,认为是抄袭。
这一下,林毅要是还觉得自己是疑神疑鬼,那他可以一头撞死了。
毕竟,发生的这一切已经远远超出了简单巧合的范畴,根本无法用常理来解释。
除了公司内部存在叛徒,联合外人来针对自己外,他想不出任何能想到的理由了。
从王磊,再到方文娟,这个人既然能拿到他们两人的歌曲,那必定也能拿到其他人的歌曲。
由此可见,这个内鬼在公司的职位一定不低,而且还很了解音乐,甚至可能就是这些艺人中的其中一个。
否则无法解释他是怎么把这些音乐传出的。
在公司内,这些艺人如果需要练歌,或者是录歌,基本上都会在录音室内。
而且没有本人邀请,或者说不是朋友的话,基本上是不会有人贸然进入别人正在使用的录音室内。
至于这些录音室,更是林毅重金打造的,隔音的效果自是不必多说,如果是在外面偷听,根本不可能把一首曲子完全复刻出来。
想通这些后,林毅把心思从那些创作人身上,直接放在了公司内部,特别是那些经纪人,以及公司内不温不火的艺人身上,这些人是最容易出卖公司的。
于是,林毅干脆让川慕查监控,看看方文娟和王磊在唱这些歌时身边都有谁,一旦有人出现的次数频繁,那他基本上就是内鬼跑不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