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目录 第205章 下乡后的艰辛(2 / 2)
作品:《诸天养老从火红年代开始》“当然吃不饱!”说起吃饭问题,边文栋的怨念更加深重,“我们那个小村子,平均每人就四五分地,就算都是肥田,打的粮食肯定也不够吃。
何况这四五分地还都是一些贫瘠的山坡地,就算再加上其他产出,村民们也不可能够吃。”
边文栋的现状太惨了,岳文轩只能同情的说道:“吃不饱饭,这可就是大问题了。”
“谁说不是呢,就吃饭问题可把我们三个知青给愁坏了。
我们知青刚去了农村,哪哪儿都不适应,每天从早忙到晚,干的累死累活,也挣不了满工分,平均也就七八个公分的样子。
幸亏村里分粮食是按照‘人七劳三’的原则进行分配,就算我们挣的工分少,影响也不大。”
越是生活条件艰难,边文栋就越庆幸。
要不是国家政策好,像他们这种干活没力气的知青,就更吃不饱饭了。
“人七劳三”是农村人民公社体制下的分配原则,是对农业劳动产品进行分配的刚性制度。
自五十年代末一直执行到七十年代末,直到农村人民公社在历史上消失,这种分配制度也就失去了生存的土壤。
“人七劳三”是生产队采用比较多的一种分配方法,是分配基本口粮或供给的一种分配制度,即人头占70%,劳动工分占30%。
农村生产队是基本核算单位,地里生产的粮食、棉花、蔬菜,尤其是粮食,除去上交给国家的以及队里留下来年的种子和公共用项,剩余部分分配到各家各户。
全年按人口占七成、劳动占三成进行分配。
打个比方:一百斤粮食,先按人头数分掉七十斤,剩余的三十斤就按照劳动力每天挣得的工分分配。
分钱不是这样,年底分钱是按照工分进行分配,不按照人头分。
也有生产对执行“人六劳四”或“人五劳五”的,国家并没有对这个比例做出硬性的规定。
“人七劳三”的分配制度里面包含着一部分“按劳分配”的成份,更多地是具有平均主义的特征。
生产队里的五保户、困难户、军烈属、病残户,没有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人,都是这一分配制度的受益者。
对于生产队的村民来说,最重要的就是粮食,那些没有劳动能力或者劳动能力较差的村民,就算不挣工分或者挣的工分少,也能按照人头分配到一部分粮食。
也就避免了这一部分人因为没有劳动能力,而忍受饥饿的折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