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目录 第5章 两大集团(1 / 2)

作品:《大明朝中兴之主,天顺帝

提起明朝,永远绕不开的就是特务统治。

特务政治,是大明朝朱元璋的一大发明,

他为了“以重典驭臣下”,特设立特务机构—检校,职责是“专主察听在京大小衙门官吏不公不法及风闻之事”,

检校的鹰犬无孔不入,朱元璋对各级官员的一举一动了如指掌。

洪武十三年(公元1380年)胡惟庸案爆发,

之后朱元璋开始大幅度调整政治体制。

废除中书省,提升六部,

大都督府一分为五军都督府同时宣布卫指挥使司降半级,为从三品,都指挥使司为正三品。

原五军都督府下面的金吾、羽林、虎贲、府军等十卫亲军,职掌守卫宫禁,不再隶属于五军都督府,

亲军卫脱离都督府管辖,原本隶属大都督府的亲军都尉府自然要有所变动。

洪武十五年(公元1382年)四月十六日,明太祖朱元璋宣布:改仪鸾司为锦衣卫,秩从三品。

为体现锦衣卫的特殊地位,洪武十七年(公元1384年)三月十八日,改锦衣卫指挥使司为正三品,居十大亲军卫之首

至此,锦衣卫制度正式登上历史舞台。

锦衣卫下属有御椅司、扇手司、擎盖司、旛幢司、斧钺司、銮舆司、驯马司等七司,秩皆正六品。

御椅、扇手等七司执行的无疑是仪仗职能。这些司的成员依旧是校尉,校尉主要任务是专职擎执卤簿、仪仗及驾前宣召官员、差遣干办。

按照明代的制度设计,卫之下都设有镇抚司,主管本卫司法工作,设从五品卫镇抚二员;千户所下设所镇抚二人,从六品。镇抚司之下设司狱司,主持本卫监狱的管理工作。

锦衣卫作为亲军卫,虽然地位特殊,但同样设有镇抚司。

镇抚司在职能上有所分化,

北镇抚司专理刑事,南镇抚司职掌军匠诸事,形成了两个职事各异的平行机构。

明廷为保证其审狱的独立性和保密性,北镇抚司治狱所得的供状,可以越过锦衣卫堂上官直接上达皇帝,这意味着北镇抚司在编制上虽隶属锦衣卫,实际是一个独立运作的挂靠机构。

以秘密侦缉为主要手段的锦衣卫监察职能从其诞生伊始就存在,但执行者仅限于刑事校尉,且有相应的制度约束。

锦衣监察与科道监察具有大体一致的功能,且互相制约,共同组成明朝的监察网络,明代的监察体系因此呈现出二元化倾向。

但锦衣卫是由皇帝直接指挥的军事特务组织,掌管侍卫、缉捕、刑狱,它所设的监狱称为“诏狱”,审判皇帝特批的人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