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目录 第75章 继承材料(2 / 2)

作品:《不动产登记的那些事

2.依法参与继承的所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它身份证明,有遗产管理人的,遗产管理人应提交作为遗产管理人的相关材料和身份证件;

3.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的死亡证明,如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或者注明了死亡日期的注销户口证明、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其他能够证明被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死亡的材料等;

4.所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与被继承人或遗赠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例如户口簿、婚姻证明、收养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公安机关以及村委会、居委会、被继承人或继承人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其他能够证明相关亲属关系的材料等;

5.放弃继承的,应当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在不动产登记机构人员的见证下,签署放弃继承权的声明;

6.继承人已死亡的,代位继承人或转继承人可参照上述材料提供;

7.被继承人或遗赠人享有不动产权利的材料(一般是指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书和土地使用证);

8.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生前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提交其全部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

9.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生前与配偶有夫妻财产约定的,提交书面约定协议;

当我唾沫横飞地念完这一长串话之后,这位中年妇女脸上呈现出的表情,就如同我头一次来到不动产登记中心时那般,那完全就是一副仿佛在听天书般茫然的神情。

看到她这个表情,瞬间让我产生了一种感同身受的感觉。紧接着,我便开始逐一向她耐心地解释这些名词到底是什么意思,并且明确指出这些都是指在办理过程中需要准备的材料。

然而,在我解释的过程中,我突然意识到仅仅这样说她很可能是记不住的。

于是,我就绞尽脑汁地将这些内容,转换成她能够理解和听懂的通俗语言,然后认真地誊抄了一份。

我还非常仔细地进行了核对,确保没有任何错误之后,才将这张清单郑重地交给了这位申请人,并明确告知她只要按照清单准备好这些材料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