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目录 第二十八章 百事法则(1 / 2)
作品:《绛天》梁仙姐睁大了眼睛,说:“老伯,您怎么知道?”
老摊主笑着说:“姑娘,你一进这条街就东张西望,看什么都很新鲜,在这里生活久了的人不会这样的。还有,你问这个多少钱,而熟悉的人会问这个怎么卖,我们会说十文五个五文两个或者三文一个。”
“老伯真厉害!”梁仙姐惊叹说,指着手里的小泥人:“我就要这一个。”伸手欲掏钱。
“姑娘。”老伯说,“你去登记了吗?”
“登记,什么登记?”
“那你还没有去登记哟?”老伯拿过梁仙姐手中的泥人,重新放在摊位上,说:“姑娘,你先到百事馆登记后再来买东西吧!”
“这……”梁仙姐不知道有这规矩,不登记还买不了东西?
郑源儿走过来,说:“老伯,您就卖给她吧!这姐姐是我的朋友。”
老伯一看,站起来说:“是孙小姐呀,孙小姐的朋友,这就不会错。”他拿起小泥人,小心的交给梁仙姐,说:“姑娘,两文钱。”
梁仙姐接过小泥人,说:“老伯,不是三文钱吗?”
老摊主微笑说:“姑娘是孙小姐的朋友,小老儿就按十文五个的价钱卖给姑娘。”
“谢谢老伯!”梁仙姐高兴的说,伸手掏钱,却发觉空空如也。原来是出门时忘了带钱袋。她尴尬的看了眼郑源儿。
郑源儿把钱放在摊位上,说:“老伯伯,两文。”
老摊主收起,笑着说:“谢过孙小姐!”
梁仙姐和郑源儿往回走,梁仙姐说:“在外面,像妹妹这样的身份,买东西是可以赊账的。”
郑源儿说:“在圣泉村,不许赊账,不许强买强卖,就是爷爷也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