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目录 第181章 净身出户,不可能!(1 / 2)

作品:《四合院:许大茂,我要上月球

“许大茂,你想干什么?都已经离婚了你还想干什么?”

见许大茂正在鼓动全院的邻居,贾张氏有点慌了。

许大茂却没有理会她,而是对着两位主任说道:“王主任,曾主任,你们觉得能够救秦淮茹脱离贾家这个苦海,已经不错了。但我觉得还不够——”

“试想一下,如果以后所有的离婚都是以女方净身出户结束,而且是女方无过错的情况之下,那妇女同志们的生存权利又得靠谁来保证?”

“秦淮茹这次离婚如果开了净身出户的这个头,以后你们的工作应该怎么展开?”

话一说,王主任和曾主任就明白了,这个头一开,以后即使真有过不下去的也不敢离婚,只能忍着。

净身出户,工作也没有房子也没有钱也没有,那是救她们出苦海,还是让她们去死?

她们俩也明白了事情的严重性,这是好心办了坏事啊!

于是赶忙问着许大茂:“大茂,不,徐副厂长,那你看这事儿应该怎么办?”

而贾张氏直接阻拦叫道:“我不管,是她要离婚的,条件她也答应的,我们贾家不会给她一分钱的!”

而许大茂仅仅瞟了她一眼,又给了秦淮如一个安心的眼神,便缓缓地说道——

“有些事情不是你贾张氏说怎样就能怎样,这已经不是你们一家的事情了,所以我必须站出来管上一管。”

“1950年通过的婚姻法,其中——

第十条、夫妻双方对于家庭财产有平等的所有权与处理权;

第十三条、父母对于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于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双方均不得虐待或遗弃;

第十四条、父母子女有互相继承遗产的权利。

第二十条、父母与子女间的血亲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灭。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方或母方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即离婚后父母对于所生的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责任。

第二十一条、离婚后,女方抚养的子女,男方应负担必需的生活费和教育费全部或一部分,负担费用的多寡及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费用支付的办法,为付现金或实物或代小孩耕种分得的田地等。离婚时,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请求。

第二十五条、离婚后,一方如未再行结婚而生活困难,男方应帮助维持其生活;帮助的办法及期限,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法者,依法制裁!”

许大茂洋洋洒洒的说了一大堆,众人全部听得一愣一愣的,越听越不知所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