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目录 第311章 两个庭审合做一个,懵逼的叶青(1 / 2)
作品:《狂徒律师:你把法官送牢里了?》苏晴的话直接让观众有些懵。
“唉,这第二个诉求有点意思啊,说对方用不正当的手段来逼迫拆迁。”
“该不会指的是之前的关平精神病杀人案吧。”
“不对吧,我听网上不少法律的专家说,高强集团跟这个案件之间没有任何联系。”
“这就不得而知了,再加上两个案件一起打,很难不让人联想起来。”
“且听听这个苏晴能拿出什么证据吧。”
......
这是,叶青反驳。
“我反对,这里是一份当初拆迁的时候所有居民的签字名单,上面可以清晰的显示到,这些居民都是合法自愿的拆迁入拆迁房,并且对拆迁的赔款感到满意,
原告所说的强行拆除,用非商业的手段强行,那是子虚无,
此外拆迁房这边并非烂尾,而是当初在承诺说拆迁房的时候就已经有了规定,
不保证房子能百分百装修完成,后续的装修需要户主自己掏腰包 。”
叶青的这段话仿佛晴天霹雳,把网友都惊呆了。
“我操,不是吧,居民拆迁了房子之后烂尾了,还用居民自己花钱的去装修?那要你们拆迁队和装修公司有什么用?”
“法律上都是只看合同办事的,只能说怪他们倒霉吧,没有看清楚合同才导致了这样的悲剧发生。”
“这分明就是霸王合同,不但让他们拆迁拿了他们的土地,结果又不给他们安置好房子,这对于那些居民来讲也太不公平了吧。”
“没办法,这就是法院,只看合同,不看值不值得,这就好像你花5万块钱买了一辆车,但是你说这个车原本的价值是50万,
于是你向法院诉讼,法院是不会理你的,只看当初的合同,成交价是5万,那就是5万。”
“是啊,谁知道当初幕后有什么交易呢,这就是合同的意义,要是谁都觉得自己吃亏了,就算法院告,那法院的工作就不用做了。”
“难道只能自认倒霉吗?有没有人来救救。”
......
苏晴也有些紧张。
不过还是按照法条解释起来。
“根据龙国建筑法第36条,对于拆迁户拆迁的相关的企业和单位应当做好相应的赔偿事项,
并且做好安置或者赔偿其相应的金额,
我方受害居民本身的土地租金价值已经超过三万一平,整个片区的140户人家,总计的赔偿金额原本应该是三亿,
但是高强集团的赔偿金额加上住建房的金额加在一起还不足1亿元,这严重违反了公平正义的原则,希望法院能够作出公正的审判。”
叶青冷冷一笑。
“法官大人,房屋的租赁以及拆迁属于市场经济的范围,只要双方自愿就可以了,并不需要强硬的法律法规,
被告方觉得当地的土地价值低,不能够因为这一点让我们做额外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