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目录 第六十七章 五峰船主——汪直(1 / 1)
作品:《史事讲将1三国明》汪直,南直隶人,本名锃,号五峰船主。在火枪传入日本的事件中为关键人物,而有较大历史知名度,明政府的海禁政策使得海上贸易中断,汪直召集帮众及日本浪人组成走私团队,自称徽王,后时任浙直总督胡宗宪,和其幕僚徐渭主张对其招安,但却被时任浙江巡按使的王本固所擒,随后被处死。
汪直,本姓可能为王,名锃,绰号“直”,日本侧和民间史料称之为“王直”,有学者认为他在海上违法贸易时冒用母姓“汪”,而在自称为“汪直”。汪直生有异象,相传在出生时,其母汪氏曾梦见有大星从天上陨入怀中,星旁有一峨冠者,汪氏遂惊诧地说道:“此弧星也,当耀于胡而亦没于胡。”“已而,大雪纷飞,草木皆为结冰。乡人曰:‘天星入怀,非凡胎也,”少落魄,及壮多智略,善施与,以故人宗信之。
汪直和同乡徐惟学,在与福建漳州人叶宗满、谢和、方廷助一同赴广东进行海外贸易,置硝黄丝棉等违禁货物,抵日本、暹罗、西洋诸国往来贸易。”抵达日本的五岛群岛中的福江岛,受到大名宇久盛定的欢迎,当时五岛群岛的名称为“值贺岛”,他在海上看到五个山峰,故自号“五峰”,日本人也受到他的影响,将值贺岛的名称改成五岛。
汪直受到宇久盛定的引荐,并接受日本战国大名松浦隆信的邀约,以九州外海属于肥前国的平户岛并以日本肥前国的松浦津为基地,从事海上贸易。松浦氏为其盖造住宅,此后便长期居住于此。汪直的船只载着三名葡萄牙海商前往双屿岛贸易,但是遭遇风浪而偏离航向,抵达日本的种子岛,汪直自称“儒生五峰”,作为翻译与当地的武士进行笔谈。种子岛当地大名的儿子种子岛时尧对于葡萄牙人所持的火绳枪十分感兴趣,购入并且让手下工匠进行仿制,这便是日本铁炮的由来。
自走私商金子老携东南亚海商在宁波外海的双屿港一带开始走私贸易后,双屿港逐渐成为东亚最大的走私贸易港,其中实力最为强大,掌握话事权的是福建商人李光头与徽州商人许栋四兄弟。汪直加入同乡的许栋集团,担任掌柜,召“诱佛郎机夷,往来浙海,泊双屿港,私通贸易。”双屿港的走私商和海盗被明朝总督朱纨率领军队剿灭,后李光头等人在福建被擒杀,许栋逃到广东后,不再返回浙江沿海,汪直便自立为船主,以金塘岛马迹山为据点,收拢海商、海盗残部。
汪直与官军配合,消灭了海盗卢七、沈九,吞并了在浙江活动的福建海盗首领陈思盼。汪直移巢烈港,在浙江海道副使的默许下,汪直得到了一段时间的贸易自由,同时和官府中人交游甚密,逐渐确立了自己“海上霸主”地位,并试图在舟山沥港重建双屿港的繁华。汪直部下分为几大船团,代表性的船团长有浙江人毛海峰、徐元亮,安徽人徐惟学、福建人叶宗满。汪直的部下甚至可以堂堂正正的在苏州、杭州等地的大街上与百姓进行买卖,百姓则争相把子女送到汪直的船队中。
开始时,汪直仍对朝廷抱有极大的期望,在地方官员默许“私市”的暗示下,他主动配合官府,十分卖力,平定了陈思盼等多股烧杀掠夺的海盗,维持沿海秩序,逐渐确立了自己“海上霸主”地位,并试图在舟山沥港重建双屿港的繁华。然而福建的萧显、邓文俊、林碧川、沈门,广东的何亚八等,以及一部分汪直的部下,如徐海,引导倭寇袭击中国内地。汪直受明海道副使李文进邀请,和明军把总张四维击破一股倭寇,俘获倭寇海船两艘,然后就带领人马在定海主持开市。因为汪直无法剿灭海盗,又无法约束自己的部下,因此汪直反而被认为主使和策划了这些“入寇”事件。
于是,明廷背信弃义,总督王忬派遣总兵俞大猷率官军偷袭沥港围歼汪直,汪直败走日本,双屿港与沥港的相继覆灭,让浙江的国际海上贸易网络遭受重创。自此,明清时代的浙江沿海再无和平经营之海商的容身之地。
汪直在沿海活动的最后目的,是“要挟官府,开港通市”,这八个字的含义十分清楚,要求政府放弃不合时宜的海禁政策,使海上贸易合法化,在当时的形势下,这个要求是合理的。随着葡萄牙商人、西班牙商人的东来,已经把中国卷入“全球化”贸易的漩涡之中,海禁政策与此格格不入,朝贡贸易又难以适应日益发展的海外贸易的增长速度。汪直对于国际贸易形势的判断比那些保守的官僚更胜一筹。
汪直在离开中国沿海后,自称徽王。据田汝成《汪直传》载:汪直“据萨摩洲之松津浦,僭号曰宋,自称曰徽王,部署官属,咸有名号。控制要害,而三十六岛之夷皆其指使。”萨摩洲之松津浦,实际上便是肥前国平户岛的误传。
胡宗宪受命出任浙江巡按监察御史,官至兵部左侍郎兼都察院左佥都御史,总督南直隶、浙、福等处军务,负责东南沿海的抗倭重任。为招降汪直,胡宗宪先将汪直的老母妻儿放出监狱,优裕供养,后遗使蒋洲和陈可愿至日本与汪直养子王滶交涉,遂见汪直,晓以理,动以情。当得知亲人无恙,他不禁喜极而泣,并向来使诉苦:“我本非为乱,因俞总兵图我,拘我家属,遂绝归路。”而对于通商互市的承诺,他更加无法抗拒。汪直表示愿意听从命令。汪直将蒋洲留在日本,为表示诚意,他命毛海峰护送陈可愿回国面见胡宗宪,具体商量招抚和通商互市事谊。胡宗宪厚抚毛海峰,使汪直消除了疑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