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目录 第136章 疑罪从无(2 / 2)

作品:《是谁陷害了我

雷处长的话音在会议室里回荡着,但并没有任何回应。

人们都沉默着。

沉默了好长一会儿,还是于小青打破了沉默。

“在古洋县熟悉秦海的很多人,的确有些私下议论,说陷害他的人是他的仇人秦老虎,也是他同村的家族长辈,还是该村的村主任。之所以说两人有仇,一是因为四年前两家因宅基地发生过矛盾,二是秦海出狱后一直向信访部门反映秦老虎在担任村主任期间,存在违法乱纪的问题,这些信访案件也都由相关部门进行了调查,但是目前还没有出结果。”

“如果顺着这样的背景线索分析的话,那最有可能陷害秦海的人就是秦老虎了?”雷处长顺着于小青的话得出一个顺理成章的结论。

这样的结论似乎早该得出,但又似乎无法得出。

这样的结论似乎很合理,但始终没有人愿意说出这样的话。

为什么呢?原因就是,秦海的两起刑事案件,离秦老虎简直太远,根本没有任何线索可能指向秦老虎,哪怕是与秦老虎相识或者相关的也好,都没有。

“是啊,人们都只是在背后这样说说而已,的确没有任何线索能够指向秦老虎,或者与秦老虎有关的人。所以,作为公安机关,我们没有任何直接调查秦老虎的理由。”

听到这里,一直很少插嘴的绍炳章终于主动开口了,“我看今天的案情分析会,话题有些跑偏了呀。分析案情最重要的是要用证据来说话,而没有证据的道听途说,是没有办法作为我们办案的依据的。”

“是的,我们应该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来处理所有的案件,否则,就容易产生冤假错案。”雷处长严肃地说道,“但是,刑事案件本身又有其复杂性,有些案件的真相往往被假象掩盖,如果没有大胆怀疑、小心求证的精神,是难以发现案件的真相的。”

“我还是坚持疑罪从无的原则,解除驿秦海的刑事拘留。最起码我们的证据是不充分的。”于小青再一次把话题拉到秦海应判定无罪。

“按照于探长的逻辑,难道四年前我们就不应该判定秦海有罪吗?你的意思是我们四年前的判决是错误的吗?”黄立明仍然不同意于小青的说法。

“四年前的案件与目前的案件有很大的不同,那就是证据不同?”

“哦,于探长你详细说一下吧。”雷处长很急切地问。

于小青立刻回答道:“我认为,两个案件有两个不同。第一个不同是证据不同。四年前从秦海的自行车中查获的证物上有秦海的指纹,而这次我们查获的证物上没有他的指纹。所以我们这一次的案件,无法证明此证物归秦海所有。就好比,如果有人把几包犯罪的证物扔进我们公安局的大院里,难道都要对我们局里全体人员进行刑事拘留吗?”

说到这里,在场的人们都笑了,但笑的很尴尬,很不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