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目录 第70章 明玉下广东,松娃学厨师(2 / 2)
作品:《我的父亲,母亲》打开信兰兰看了看是明玉姐姐写给自己的,姐姐在信里说去年过年的时候自己去医院打了一个孩子。
孩子已经快九个月了,由于明玉妈妈不同意生下来,所以万般无奈最后只有引产了。在引产的过程中明玉躺在手术台上足足疼了九个多小时才产下了一个女婴。
明玉告诉兰兰看着医生将孩子抱去扔掉以后,心里十分难过。后来两家人发生了冲突,变得像仇人一样。
明玉还告诉兰兰自己如今已与松娃彻底分开失去了联系,双方父母都不同意她们的事。
兰兰为哥哥的事也感到难过,但是有些无能为力,因为她们都不过是一群还没有自力更生的孩子。
看完信以后,兰兰向舅婆讲诉了有关于哥哥的情况,事情并不是舅婆所想的那样。
但是对于舅婆那个年代的人来说未婚先孕是一件很严重的事情。听完了兰兰的诉说以后,舅婆的态度好了一些。
一个星期以后,生活终于归于平静,舅婆对兰兰的态度终于好了一些。老太太又问兰兰想不想去当兵或者是学钢琴什么的。
兰兰肯定是想去的,但是老太太只是问问并没有什么实际行动。兰兰知道老太太也许是在给自己画饼,想让自己好好陪她。
松娃学了几个月以后,由于身体原因不适合做餐饮行业。于是,又回到了家里。红梅又开始为儿子的前途发愁。
后来红梅带着松娃去找了小梅商量,小梅突然想起了小英的弟弟在甘孜那边开了一家汽车修理厂挣了很多钱。
小英的弟弟小俊现在在甘孜州那边开了一家汽车修理厂年收入二十多万。在九八年的时候那可是相当了不起的事。
小俊才二十多岁十分能干,厂里有十几个工人,生意非常红火。那些年很少有人去高原上做生意,所以去得早的这一批人都赚到钱了。
小俊当时是丹巴县一家规模比较大的修理厂,管理完全是实行军事化的管理,所以生意干的非常好。
就去年还给了小英夫妻俩十万元,让他们在城里买房。结果夫妻俩没有买房,而是开了一家餐馆。
由于餐馆经营不善,再加上两人偶尔打打牌,钱已经被花的差不多了。小梅觉得松娃应该跟小俊学修车去,说不定将来能像小俊一样有出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