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目录 第141章 仙家的规章制度(2 / 2)

作品:《北马南茅:张九炎全占了

以上是天条的“六重罪,十八轻罪”,除了重罪的要雷诛以外,剩下的惩罚都是轻微的,比如折损道行就是轻重来定夺;灭道行就是把他的所有道行都废掉,重新开始修炼。

这些都有些太笼统了,因为动物修仙的种类不同,作用也就不一样,为了弥补制度的漏洞,继而胡三太爷才会合集其他的众仙,一起对这些规矩章法在原基础上做了补充,这就是一直延续到现在的仙家规矩。这个相对比较繁琐,主要是针对不同种类的仙制定的,总共是三章三十六条:

正仙章共计十二条即:

1.在需要的情况下可以杀生吃些肉食,但是不可浪费,满足之后立即放手;

2.得道仙位之后要戒杀,尤其是胡家兵马;

3.若是与人远近无忧冤仇者,不可做祸为难于人;

4.事事不许心存贪念;

5.戒掉嗔恨习气,尤其是胡家兵马;

6.应该做佛道的护法,非常容易增加自身的道行;

7.对于一切的仙堂都应该尊重,不可欺犯;

8.应礼敬一切圣贤,无论人或仙神;

9.对于正法不怀疑,时时熏修,自可正果;

10.尽自己所能教化众生,不可误导;

11.不可纵容弟子为恶为非;

12.凡事应以和为贵。

散仙章共计十二条既:

1.无事不居烟火之地,勿妨碍常人生活;

2.对正仙仙长应常怀敬仰之心;

3.一切时刻应心中常生上进心;

4.勿要攀比福报多寡;

5.莫与同道争锋火并;

6.修道之时常怀利人之心;

7.对于善人长相拥护,对于恶人长相远离;

8.勿对常人之阴阳二宅广生损害;

9.勿对体虚身弱阳气不足之人梦魇迷惑;

10.应以修道正果济世利人为先,名利放于其后;

11.勿应随时显像,以免常人生烦恼而横加诽谤;

12.应常接近佛道观庙,广听僧道说法。

胡三太爷立规矩的时候曾说过:“对于以上条目如有不遵守者破坏者,皆不为我仙门弟子,不受先师护佑,久后必遭雷击天谴。如若谨记在心,遵守不忘者,必有善神护佑先师提携,不久则归仙谱,即刻正果。望后世子孙永记在心。”

这些细条文都是胡三太爷为后世子孙立的,以免他们道业荒废,遭天雷所遣。上面对成仙的修仙的都做了系统的规范,防止这些修仙的弟子们损折道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