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目录 第34章 神一样的手笔(1 / 2)

作品:《从法盲到律神,我经历了什么!

在马方成这个案子上,赵明的工作还是得到所有人认可的。要知道,这可是灭门血案呀,这种案件一旦被定为凶手,基本上只能是死路一条。而经过赵明的辩护,马方成保住了一条命,这在当时来说是非常不容易的一件事情。

如果这个案件要是能够在自己的努力下再次翻转,那赵明的工作将会进一步得到认可,也会让各界提高对赵明的认识。这一点对于赵明来说是非常重要的。这也是赵明对于郑平全力支持的主要原因。

“我们总是要先找一个突破的方向。”赵明说道。相对于郑平,赵明的经验更加丰富。既然他已经决定帮助郑平,那么就要好好点拨郑平。这对于郑平的成长,是很重要的。

一个律师的成长其实就是通过在一个案件一个案件的办理上,逐渐积累经验的。这个过程不论是谁,都要经历。不同的是,这个过程每个人需要经历多长时间才能走出来。有的人需要十年的时间,才能走出来,成为一个可以独立办案的、称职的律师。有的人可能一年就会走出来。

时间的长短,取决于很多因素。个人的天赋和学习能力是决定成长速度的重要因素之一。工作环境和机会也是影响律师成长的重要因素。个人的努力和态度同样不可忽视。但有一点是自身无论如何努力也无法替代的。那就是前辈以一个过来人的角度向你传授经验。也许他的经验并不完全适用于你,至少也会让你有所感悟,少走不少弯路。

律师是一个实践性职业,理论功底再扎实,也要在实践中体现出自己的能力。而实践能力的高低,经验起了决定性的作用。赵明现在对郑平的指导,也起到了类似的作用。

“赵哥,这个案件当初是你承办的。对于案情你是最熟的。你说这个案件从哪里突破比较好?”郑平也是一个明白人,赵明一说这话,郑平就知道是什么意思。这是人家在指点自己,这个时候身段哪能还不放低一些。

“其实这个案件的证据很薄弱。如果不是测谎,根本就不可能锁定马方成。”赵明似乎无意地说道。

“测试结果能够作为证据使用吗?”郑平有些糊涂了。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测谎结果应当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测谎结果不能作为证据使用,但让公安机关锁定了马方成。锁定了人,再来寻找证据就容易得多。”赵明这句话就有些特别指向了。

“也就是说,先是认定这件事是马方成做的,然后再拼接证据。如果是这样的话,只怕不是马方成做的,也会认定为马方成做的了。”郑平叹了口气,赵明也沉默了。

对于马方成的案件有了一定的了解,郑平还是有一个疑惑,在脑海中挥之不去。那就是这个案件与林平辉案件有什么关联。相信这两个案件一定有什么相通之处。只不过自己没有找到罢了。

“如果证据并不充分,那最后马方成的案件为什么会定案呢。”郑平提出了心中的疑惑。

“直接证据,并且可以固定的,只有口供。马方成最后承认了整个犯罪事实。”

“如果事情不是马方成做的,那他为什么会承认。会不会真是他做的?”郑平问道。

“也许。但我办案时会见过马方成,他那个时候已经翻供了。只是翻供这种事,你也应该明白。公安机关一旦形成口供,想要翻过来,那可比登天还难呀。”赵明叹了口气。

一直以来,刑事诉讼的发展方向都是轻口供重实证。然而实践中,却往往仍然是重口供轻实证。之所以形成这个情况,还是因为实证不容易获取,反倒口供难度较低。嫌疑人一旦归案,在强大压力之下,没有几个不招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