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目录 第111章 社会热点(1 / 2)

作品:《从法盲到律神,我经历了什么!

“这可能是角度的问题。我在做律师之前,曾经在法院工作过。法官在审理案件时,与律师的角度并不一致。律师看重当事人的利益,法官则是要从整体去考虑。律师的目标是实现当事人的利益最大化。法官则是要考虑自己的裁判,在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上都要有一个良好的效应。”周薇解释道。

“怪不得都说法官改行的律师专业性更强。看来高度是不一样。”田诗对周薇的解释深以为然。

“算不上专业性强,主要还是因为在不同的岗位上,有着不同的角度。经过了不同的角度,也就理解你面对的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他们会有一个什么样的思维模式。”

“这就很厉害了。法官是裁判者,掌握了他们的思维规律,等于诉讼已经占得先机了。”田诗感叹道。

对于法律专业人士,每天都在钻研法律。其实法律本身只是一条一条枯燥的条文。法律要想在实践中发挥作用,那是离不开人的作用的。如果能够人在发挥作用时的心理,那将会为专业人士开展工作提供比较大的助力。

“算不上什么先机。但是如果站在共同的角度上,就会产生共同的语言,促进彼此间的沟通。法庭是专业人士对抗的战场,也是沟通的场所。如果能够用对方所熟悉的语言和角度来阐述自己的观点,工作的效果就会事半功倍。”

“受教了。”田诗这句话是由衷而发。很多时候,有些律师把自己当成了与法官天然对立的角色。其实这种看法是完全错误的。法官是整个法律程序的操控者,是裁判者,与之天然对立,只会让自己一开始就处于一个绝对不利的位置。

用对方的思维来沟通,对于律师来说并不是一个丢人的事情。审判程序本身就是律师在与法官进行沟通。选择最有效的方式沟通,这不算谄媚,而是一种技术实力。没有多年的工作实践,是做不到这一点的。

“事情越来越复杂了。”时峰听取了田诗二人的汇报后,眉头紧锁。

“聂海兰提供的线索,已经超出了我们调查的范围。”田诗提醒时峰。

要知道政法委对政法机关是有监管权力的。但是罗生所涉及的问题已经超越了政法机关的范围。涉及了一些重点项目,这些都是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范围。这些案件,按照规定是应当移送的。

“是呀,案件涉及面越来越广了。但是案件移送,也是有一定问题的。毕竟聂海兰是相信我们,向我们提供了线索。我们只是简单移送,就对她有些不负责任了。”时峰考虑还是比较周全的。聂海兰这个人非常不幸,在这个时候给予省委政法委这么大的信任,组织上当然要考虑举报人的一些现实考虑。

“领导,你看我们接下来的工作怎么进行。”田诗就是等着时峰的这句话。有些事情,田诗不能表态,她没有这个资格。现在时峰主动提了出来,那她就等待指示好了。

“这样吧,我与省纪委进行沟通。对案件联合调查,当然他们涉及的部分我们尽量不参加不表态。我们主要是要在保障举报人方面发挥作用。”

“我们听领导的。”田诗郑平露出了笑容,他们也总算是对聂海兰有了一个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