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目录 第21章 律师真的是无所不知吗?(1 / 1)

作品:《从法盲到律神,我经历了什么!

一行人回到村部,二龙村整个地势较高,即使是出现状况,危险也是不大的。所以包这个村子,任务还是比较轻松的。只是那个聚居点的情况确实是有些特殊,在众人心中始终是一个结。

因为居住在村外,而被村民排斥,甚至享受不到应有的待遇!对于这件事,郑平回来后久久不能平息自己的情绪。这件事情是二龙村的事情,二龙村的事情归二龙乡管,就算是说低保的问题,也是归民政局来管。从哪个角度来说,也轮不到司法局来管。更轮不到他郑平来管。但郑平心里就是放不下。

那个被废渣围起来的巨大储水池,要是水池崩溃了,那下面的那些人可能都不会幸免。那可是十几户,二三十条人命呀。但这件事,郑平似乎也说不上话,更管不了。这怎么办呢,眼看这些人出现危险,甚至死在那里?郑平自问自己没那么冷血。强制撤离?就看黄大柱一个人,这个方案就不可行。回来的时候,陈乡长还专门强调了这一点。

“黄大柱那身子骨天生是一回事,常年劳作也是一回事。咱们这些人是拿他没什么办法的。普通二三十人是解决不了问题的。”陈乡长说这话时,直摇头。

郑平对于陈乡长这句还是深以为然的。小时候经常听评书连播。评书中那些武将,个个都有万夫不当之勇。虽说知道评书中有夸张的成分,不过郑平始终认为以常规的标准,能够一个人打两个人就算是高手了。要是能够以一对三,那身手就是相当不错了,不练过两年恐怕是做不到的。至于以一对十、以一对百,那根本就是不可能的。

今天见到黄大柱,郑平直接改变了看法。郑平觉得,以黄大柱的身体条件,普通人二三十个,还不等近身,就得被黄大柱一拳一个打飞了。更不要说近身纠缠住对方。这种人恐怕就是评书中所说的那种猛将之材吧。

不能强制,那还有什么办法。既然他们有心结,那还是要从解决他们的问题入手。让他们能够平复情绪,从而重新建立对当地组织的信心。但是这些问题都是村民集体决定的,村干部又有抵触情绪,这可怎么办呢。

思来想去,郑平没有太好的办法。忽然他冒出一个想法,那就是唐诗如果遇到这个问题会怎么办呢?这个问题说到底,是一个基层工作问题。唐诗是律师,没有过所谓基层工作经历。郑平对于唐诗对这个问题能不能有一个好的方案,也没有把握。但下意识中,郑平已经把唐诗当成一个无所不能的角色来看待。他几乎没有太犹豫,就直接打电话给唐诗。

“哎哟,这不是小平平吗?怎么复习又遇到问题了。”电话那边传来唐诗开朗的声音。

不管什么时候,郑平打给唐诗的电话,总会得到热情的回复。两个人之间的感情,也在这电话来回联系中不断加深。

“……”郑平把白天发生的事情告诉给唐诗。

“这个事呀。这可跟你们司法局没有什么关系呀。小平平,我可告诉你,这个世界上的事情你是管不过来的。你既然问我了,那就是有意要管这件事,你可想好了。管上这件事,可能会给你本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唐诗好心提醒郑平。

“我想过了,要是只是一些补贴低保的事情,那我插手乡里的事情,就有些唐突了。现在那可是二三十条人命的事情,如果我不管,只怕未来我的良心上会过不去。”郑平说道。

“你呀,总是这样。”唐诗叹息了一声。郑平这个人还是非常执着的。从郑家村的案件就可以看出来。郑家的人虽然全力营救五叔,但算起来一直坚持在前面出人出力的,只有郑平一个人。

郑平这种人无疑是值得信任的。但是有时候,人的责任感太重,也不是一件好事。郑平只是一个普通人,他就算是再强大,又能管多少事?

“其实低保这个问题,村里是没有什么权力的。之所以让村里报低保,完全是因为村里对村民的情况比较了解。实际上,低保是国家行为,是由政府的相关部门决定的。”虽说唐诗不赞同郑平多管闲事,但还是指点了郑平。

“那是不是说,村里只是一个情况收集上报的角色,真正有决定权的,是民政部门。”

“事情的本质是这样的。低保待遇,不能由村民集体决定给谁的。包括一些政策补贴,都是有特定的发放对象的。这可不是什么可分配利益,大家议议分分就可以的。是要根据资金发放要求进行发放的。”

“那为什么二龙村还坚持原来的发放决定呢?”既然是明知道原有的决定违反规定,村里为什么还要坚持呢?郑平有些不理解。

“唉。”唐诗不由得又叹了一口气。这个郑平呀,有时傻得有些可爱。也不知道他是真的天真,还是故意装糊涂。

“集体决策往往就是这样,是一群人对外要维护自己的利益,对内则是为自己的小团体尽量争取利益。原来的决定,表面看是村民集体讨论决定的。背后的实质,却是内部的利益分配。这种利益分配一旦被打破,那么就可能产生新的利益争夺。村干部本身就是各个村民利益团体推举上来的,他当然不想改变已经商定的利益分配方案。就算是不考虑这些,光是从全村稳定的角度出发,村干部也是不会愿意轻易打破集体决定的。”

“诗姐,你是怎么知道这些的。你住在城市,对农村的事情还知道这么多。”郑平又一次对唐诗无比信服。不过,他有些想不通,唐诗为什么会对农村的事情都知道得这么清楚。这不科学呀,难道律师真的是什么都知道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