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目录 02:猩红旧日(1 / 2)

作品:《异界女骑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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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妮雅辛西娅和兽人站在一起,站在名为瞬间的平台上。这里有向前和向后的两扇门,它们一同通往永恒。

“时间本来就是一个圆。”兽人说。

“你说得很对,但有些过于轻巧。”女神抬手护住心口,“瞬间承载着一切永恒。万物紧紧纠缠相连,于是,这个瞬间得以牵引一切未来。”

倘若一切早已存在,那么这个瞬间必然无数次发生、重演。

——摘自《埃德蒙斯特拉如是说》

女神离开地表的十年后,人族皇城正式竣工。白色城墙如巨龙巍峨盘踞,教堂金顶与宫殿彩窗在日光下交相辉映,但诅咒也在悄然蔓延。

在城墙根部,几株黑色花苞逐渐生出,像雨后冒出的寻常野草。半个月后它们窜至一人高,漆黑花瓣层层叠叠,在阳光下倒映出细密的红光。它们被称为“恶之花”。

不是正常植物,而是来自巨龙的诅咒。被具象化的、令万物扭曲崩解的黑魔力。它们扎根之处泥土腐败、水源腥臭,空气也变得黏腻沉重。

它们花了十年随城墙蔓延,一路攀上民居、割裂道路。有人试着拔起它,但它们动作很快,会反过来刺伤园丁。被刺伤者会做噩梦,梦见天空猩红无光。

在皇家花园,有十朵即使折断也不会干枯的白灰渐变色玫瑰,名唤辛西娅。它是神力的残余,能净化污秽。

恶之花如潮水般涌至花园时,辛西娅花齐齐绽出柔和白光,将那片漆黑挡下。恶之花随即改变策略,它们不再正面前进,而是如蚯蚓般将根系深入地下。

花了三个月,它们绕过玫瑰防御圈,从花园西侧的喷泉、乔木和栅栏下破土而出。

三十五岁的桑瑰丝61德61艾森伯格大公在喷泉边散步。她没有魔法,但衣着考究,色彩搭配和谐漂亮。她是人国首任皇帝的直系血亲,因此被称为大公。

她并未出嫁,而是用自己父亲的名字改成称号。如果罗伯特成年授爵,他会被称为赫德森伯爵,而不是罗伯特伯爵。也就是为尊者讳。

作为帝国三大公之一,艾森伯格家族掌管着北境矿脉与南方三粮仓。桑瑰丝更是以精明强干闻名,是少数能在议政厅与贵族们平起平坐的姑娘。

但她也是追求时髦、会自己做衣服的贵族。她还会打扮自己的仆人们。

恶之花从池边翻涌而出时,她正俯身摘取一朵睡莲。黑色藤蔓如活物般弹出,缠住她的右臂。它的棘刺比刀更利,瞬间割开绸缎与皮肤,带出血丝。

桑瑰丝猝不及防,想拔出腰间匕首斩向藤蔓,却有更多藤蔓伸来。它们携带的诅咒顺着伤口钻入体内,女仆们尖叫着上前,侍卫用火把驱散了这些花。

但桑瑰丝已经跪倒在地,右臂上的伤口不仅没有愈合,还留下一圈黑色藤蔓状纹路,从手腕一路蜿蜒至上臂。

最初三天她只觉得疲倦,像得了重感冒。宫廷治疗师无能为力,这时没人知道诅咒是个什么东西。

第四天清晨,第一缕阳光透过卧室的彩窗时,桑瑰丝猛然从床上坐起。阳光落在她左手背上,那一小片皮肤竟开始冒出青烟,灼痛感如万千针刺。

她不信邪,千百次尝试,千百次被阳光烧伤。仆役们最终拉上窗帘,他们不敢冒险。桑瑰丝卧回床上,却发现自己在黑暗中感官越发敏锐。

饥饿感攀上小腹,她告诉仆人们她饿了,女仆长赶紧端来晚餐。菜品是烤鹅和甜酒,桑瑰丝看着它们却毫无食欲,反而在女仆长脖颈上闻到了食物香气。

她抬头,淡蓝色颈静脉在皮肤下微微搏动,散出蜂蜜与铁锈混合的甜腥味。桑瑰丝的犬齿开始发痒,牙根处传来陌生的推挤感,她的犬齿正在再次生长。

桑瑰丝猛地攥紧桌布,指甲在橡木桌上刻出五道刮痕。连指甲也变得锋利。

她让仆役们离开,然后对镜自照。在晨阳石之光中,她看见一双血红的眼。原本的绿色已被血红浸透,像两颗燃烧的宝石。

还有她的犬齿。细长锋利、盖过嘴唇,直达下巴。桑瑰丝惊得浑身一颤,几乎站不起来。她已经不是人类了,就因为在花园里碰到那些恶之花。

之后两周她疯狂地寻找治疗手段,并以需要静养为由拒绝出门,所有治疗都隔着厚重黑帘。大主教三次登门为她实施净化,却撼动不了她的犬齿。

而且,桑瑰丝发现自己的皮肤会对银器产生剧烈反应。晚餐时的银质刀叉会灼伤她,会留下焦黑手印,痛到无法使用。日夜萦绕的鲜血渴望也越发难以压制。

她梦见自己撕咬侍女脖颈,鲜血灌满口腔的温热触感,真实到令她浑身战栗。即使不够真实,饥饿感也令她狂暴不已。

第一个被咬的是女仆长玛丽。那天傍晚,桑瑰丝终于无法抵抗饥饿折磨,将玛丽带到自家花园。当玛丽靠近并询问她身体状况时,桑瑰丝的理智骤然断裂。

她抓住玛丽肩膀,犬齿钉入散发香气的颈侧。温热血液吸入喉咙,将饥饿感一扫而空。前所未有的满足感如潮水般冲刷全身,甚至感到力量在四肢百骸中奔涌。

玛丽起初惊恐地尖叫,但十几秒后,她的挣扎便渐渐弱了。桑瑰丝喝饱松开时,玛丽脖颈上的伤已自动愈合,瞳孔也染上一层淡红——玛丽变成了她的血仆。

血的契约让玛丽保留了神智,且绝对忠诚于桑瑰丝。被始祖吸血未死的人会变成血仆,保有意识却沦为附庸,对始祖绝对忠诚,且同样渴望鲜血的低级血族。

被她转化的仆役越来越多,皇城的夜晚成了她的猎场。附近的居民和生物都没能幸免,一个个成了血族食粮。

桑瑰丝和血仆的身体变化不太一样。她不能见光,但血仆撑伞穿长袖就能出门。嗜好人血,但血仆能吃代餐。血仆的犬齿遇到优质食物会主动伸长,但她的犬齿最长。

桑瑰丝给这种现象起名为血族,取嗜血贵族之意。

桑瑰丝的转化比她想象中更加彻底。她完全没法见光,动物血的味道也不太行,必须每天喝人血。因为她是始祖级,挑食,但弱点对她的影响确实更小。

皇城的消息传得快。仆役咬人、疯长的恶之花、桑瑰丝大公闭门不出,这些蛛丝马迹很快摆上皇帝书案。皇帝赫利乌斯四世召见了大主教与治疗师,讨论一日后,便把一封密信送往艾森伯格府邸。

“听闻大公身体不适,我非常担心。纳斯提丝山顶有座庄园,是替两国皇帝建来避暑的。这里空气清冽,宜于疗养。希望您即日起程,不必挂念宫中事务。”

这是密信的大意,落款处没签皇帝的全名,只写了他的小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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