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目录 第四十章 过新年(1 / 1)

作品:《诸天影视从四合院开始

距飞龙纳入二级保护动物还要几年,叶晨给家里去信的时候,特意叮嘱让他们去到兴安岭那边收些,顺带着也跟着尝尝鲜。

后世总说东三省没什么特色菜系,其实他们不知道的是,不是没有,而是凡是特色的那些菜,都属于山珍的范畴诸如飞龙、熊掌之类的,被纳入了保护动物名录,作为一个东北人,我们才是最郁闷的那个好吗?其中飞龙汆汤绝对是其中最有名的那个。

关于飞龙还有一段美丽的传说,在传说中,有一种绚丽夺目的幻兽,称为飞龙,其背后覆盖着五彩晶莹鳞片,头部有着犄角,爪子则像是龙的利爪,上面密密麻麻突起的尖利甲片足以撕裂猎物。

全天庭上下,最为喜欢这翱翔于天地间的飞龙的是西王母,它的姿态似女娲造人时凝结的精华,于是西王母特意传谕,封这飞龙为自己的侍者,授予其“监管仙丹”的重任。

当晨光熹微时,飞龙便振翅起飞,在山峦间穿梭不休。它时而盘旋数圈,得以俯瞰一座座延绵的巍峨群山,倾听那孤松间独唱的啼鸟;时而酣畅淋漓地向高处突进,冲破云雾后的湛蓝令它发自内心的欢喜。每每日落时分飞龙返航,捧来的都会是渗透至枝干的木香、草原飘散的幽芬,西王母亦对它由衷地喜爱有加。

观那西王母手中的仙丹,紫光流溢。不知其中的妙用,但肯定非寻常之物。于是飞龙伺机盗取了一颗仙丹,打算悄然离开天界,在人间遁形匿迹。

不想刚飞出天宫,便被半道回头的西王母撞见,原来这仙丹竟是用西王母自己的精血调制,她又如何容得飞龙有此大逆不道的行径?于是她掷出一道惊雷轰向飞龙,震碎了飞龙的半边龙鳞。

碎鳞落于山巅,从此化为了鹰隼、白头翁等飞禽。飞龙狼狈奔逃,最后不得不隐于交通闭塞的东北深山古林,永不得返。

自有飞龙的传说以来,东北这片土地上便流传着民间打猎者们对这神秘鸟类的种种猜想。传说这飞龙乃是天上的仙禽,后因触怒了西王母,才逃难人间而不得返天。

而当地的猎人们发现,这飞龙似乎对人毫无警惕之心。他们只消学着鸽子的叫声,就能轻松引来飞龙。这些飞龙也从不设防,只会在猎枪射中后,环着树转圈,再掉落在地上。

正因如此,东北老猎人中流传着一句俗语“上天飞龙肉,树上傻鸡”。他们把飞龙置于枪口之下轻而易举,这活儿就像打靶一般简单。每每打到一只飞龙,猎人们都会将它带回村中大餐一顿,炖汤的飞龙肉鲜美非常,深受东北人的喜爱。这也就衍生出了着名的东北特色美食“炖飞龙”。

当今时代,科学昌明,越来越多的神秘古老传说在考证下变得不攻自破。所谓的“飞龙”也不例外。原来它只不过是一种叫做“花尾榛鸡”的普通鸟类,离那神话故事中的“仙鸟”差得十万八千里。

这花尾榛鸡与我们熟知的家禽极为相似,但它体型远小上一倍,只有30-40厘米长,可以说是一种“缩水版”的鸡。它性格胆怯,一遇险情就惊恐地栖息在树上,完全不似飞龙这个名字给人的英勇印象。也正因如此,它历来都是猎人射箭的活靶子。

花尾榛鸡分布广泛,见于我国东北各地,也有些栖息在西欧一带。曾几何时,它的数量非常可观,东北的山林间到处都栖息着这种鸟。

但在近一个世纪里,由于它易受猎杀,数量锐减至今,仅存十万只,已在濒临灭绝的边缘挣扎。后来正府采取了保护措施,一九八九年把它列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在东北多地建立自然保护区,同时开展人工养殖,希望能让这种鸟类恢复生机。

过了冬至,开始数九之后,叶晨的父母拎着山货来到了宁阳,正式跟马魁一家见了面。对于马燕这个儿媳妇,他们是一万个满意,只是叶晨母亲嫌马燕太瘦了,在这儿的几天使劲的做好吃的,跟灌鸭似的投喂马燕,美其名曰吃胖点将来才好生养,怀孕生孩子的时候不遭罪。

对于这种事情,马魁和王素芳两口子自然是乐见其成,因为平日里马燕吃个饭就跟吃猫食儿一般,吃米饭的时候,饭粒儿都用筷子挑着粒儿吃,马魁都说她好些次了,怎么也说不听,说急了还翻脸。这回遇到了未来的婆婆,算是遇到了克星,每天不撑到扶着腰,都不算结束。

过了三九之后,叶晨的父母就嚷着要回去了,因为临近过年的时候,买车票实在是太费劲。而且俩孩子还没成亲,总没有在亲家过年的说法。对于马魁来说,给亲家弄两张卧铺票自然是轻而易举的事情,跟老陆打了声招呼,直接就弄了两张卧铺票,亲自把他们送回了哈城。

快到小年的时候,整个铁路家属院都热闹了起来,汪新也从红阳坐火车赶回了家。院子里的孩子都拿着大人给点的烟卷儿,或是点着根香,在院子里放起了鞭炮。

至于女人们,则是忙着准备春联儿,写春联儿的重任交到了沈大夫的手中,因为她是家属院儿里公认的文化水平最高的才女。别看叶晨在杂志上发表了几篇小说,可是在院子里邻居的眼中,还是沈大夫更有文化,要知道人家可是正儿八经的医科大学毕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