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目录 第二百三十四章:新君登基,大赦天下(2 / 2)
作品:《重生朱棣之子》“各处阐办金银课,除去煎稍见收,在官外自今停止,敢有不遵法度私自煎销者,罪之。所差去闸办官员人等,限十日内即起程赴京,不许托故稽留。其旧额岁办银课,并差发金不在此例。”
“辽东、贵州、交趾、浙江、福建、广西、广东等处人民有被府县及闸办官吏逼迫不得已逃命山林出没为盗,诏书至日,悉宥其罪,令各回原籍,安生乐业,永为良民。”
“北庭、安西、蒲昌等处郡县衙门为营造官署而采办木植,如已起运者,随到所在堆垛,其未采办者,悉皆停止,雇佣军民各发宁家,所差去采办官员人等,限十日内起程各归本署,不许托故稽留,扰害军民。”
“辽东、贵州、交趾等处造作除军需外,其余不急之务,尽皆停罢,今后各衙门非奉朝廷明文,不许一毫擅自科扰军民。”
“交趾采办金珠香货之类,及一应买办采取物料,诏书内开载未尽者,亦皆停止,所差去内外监督官员,限十日内即起程赴京,并不许托故稽留,虐害军民。”
“辽东采办木材毛皮之类,及一应买办采取物料,除军需外,其余不急之务,尽皆停采,所差官员限十日内即起程各归本署,不许托故滞留。民间皮毛贸易,仍依旧制,任何官员不得阻碍。”
“文武官吏军民匠作人等,有为事发运砖拖石砌城运粮做工等项,悉宥其罪,官吏复还启程去南洋旧港都司任职,职役军还原伍,匠仍当匠,民放宁家,其风宪官有犯赃罪不许复职,放回原籍为民当差。”
“军官并旗军力士校尉舍人余丁等,犯罪发各处立功,及抵罪等项者,悉宥免之,复其职役。军官犯罪发各处充养马种田等项者,悉宥复职启程去南洋旧港都司任职。”
《踏星》
“军官总小旗犯罪,除谋逆外,军官被刑及罢闲者,本身见在复其原职启程去南洋旧港都司任职,已故者子孙依律承袭,总小旗革役充军者,亦准此例,复其原役。”
“文武官并总小旗有为事已复职役住支俸银及支半俸者,俱照旧支给。递年为事发买马当站,及充递运驿夫皂隶膳夫军伴之类,法司即拨人代替,放回为民,不许延缓。逃军逃囚逃匠人等,诏书到后,许一月内赴官自首,与免本罪,军还原伍,民还原籍,匠复本业。”
“军民中有鳏寡孤独者,所司依例存恤,母令失所。民年七十以上及笃废残疾者,许令一丁侍养,不能自存者,官为赈给。凡军民年八十以上,uu看书所司给与绢二定绵二斤酒一斗肉十斤,时加存问。”
“有怀材抱德堪任用者,或屈在下寮,或混处军民,或隐迹山林,委所司荐举以礼遣送赴京。孝子顺孙义夫节妇,令所在有司保勘明白,具实奉闻,以凭旌表。”
“诸司官,敢有容隐吏卒弓兵皂隶牢子久占衙门,连年不替,专一浸润官长,起写词讼说事过钱,及称主文等项,名色在衙门结揽写发,把持官府,虐害良善,许人民告发,所在按察司及巡按监察御史即拿问解京,法司论同,今后皆依大明律科断,不许深文。”
“自今官吏,敢有以催办为由,辄自下乡科扰平民者,许人民告发,所司即拿问解京。”
“凡军民利病,许人民直言无隐。凡有贪污官吏,蠹政坏法,作弊害民,诏书到后,不即改悔,仍前贪虐者,巡按监察御史、按察司即拿问解京。”
“于戏,体元居正,宜宏经世之规,发政施仁,用锡普天之泽,尚赖宗室、亲王、文武贤臣协德一心恭勤乃事,以弼予于至治,诏告中外,咸使闻知。”
ps:这一篇新君登基诏书着实不好编,参照史料的同时,加了很多主角治国思路的私货――准许百姓前往海外或东北、西北未开发的地方探索开拓;延续永乐开海旧制;允许百姓告发官员的犯罪行为;把罪官、犯事军官送去南洋旧港都司任职开拓等。创作不易,希望兄弟们继续支持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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