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目录 第九十三章 俄罗斯使臣团(2 / 2)
作品:《大明世祖》这些大寺庙的转世,一般都是在上一级的喇嘛监督下,按照自有的章程延续,朝廷都是不怎么管的。
久在蒙地行商,所有人都明白,宁愿得罪贵族,也不能得罪喇嘛。
翌日,宋良无聊下,在承德附近的部落闲逛。
作为汗帐所在,承德的蒙古部落格外的不同。
首先,所有的部落没有奴隶阶级的存在。
汗帐内所有的奴隶,都被放归为牧民,如果贵族老爷们想要役使他们,这必须拿出钱财来雇佣。
由此一来,奴隶、贫民,组成了雇佣民一阶级,获得了大部分的自由权。
仅此一策,汗帐内的贵族势力大减,只保存了财富。
而在察哈尔,绥远等地,这是远远不可能达到的,朝廷也没有那么多的力量来推行。
但汗帐不一样,皇帝为所欲为。
除了百户、千户的划分外,平日里游走在各部落,掌管司法的,竟然还有断事官。
关键是,人家还有品级,正七品。
他来的倒是凑巧,碰到了一场家产纠纷。
一家百户病亡,留下了十几万亩的草原,数万只牛羊,以及许多的钱财。
露天下,断事官坐上位,一旁坐着附近的百户、千户来作证,寺庙里的喇嘛,也同样在见证。
底下则站着百户一家人。
“断事官老爷,所有的钱财都应该由我来继承,小弟继承的根本就不算。”
台底下竞争的三兄弟,长子要求继承所有的爵位财富,而幼子则拿出了草原幼子守灶的规矩。
不过,老二则提出了均分原则。
三人说的都非常有道理。
长子继承制,是朝廷颁布的律法;幼子守灶是多年来蒙古民间的潜规则;均分,则是自达延汗后产生的又一次规矩。
在整个明末清初,蒙古地区继承财产和爵位的方法,都是乱七八糟。
后来满清统一后,除了让长子继承外爵位土地,其余的儿子一律送到寺庙里当喇嘛。
完美的解决了问题。
宋良饶有兴趣地盯看着。
此时,断事官却拿羊骨棒,锤了锤桌面,大声道:“根据处罗可汗颁布的国法,继承爵位的,只能是由长子继承。”
“但对于家产,长子只能拿走一半,其余的由诸子平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