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目录 第二百六十章 四个小贼!(1 / 2)
作品:《回到明末做枭雄》崇祯五年—三月初八,秦锋率领天威军两标人马在白城子—大校军场内祭旗出征,南下讨伐流寇。
三月十六,与雷大鹏部八千人马汇合于芦关岭,而后继续南下。
三月二十四,渡过洛水。
四月初八,大队人马推进到沮水北岸。
沮水位于延安府的南部边界处,再往南就是西安府了,也就是关中流寇们的活动区域。
长途跋涉一月有余,人马已经有些疲惫了,因此上,秦锋下令,在沮水北岸安营扎寨,一面修整人马,恢复疲劳,一面派出大量的游骑兵,进入西安府境内探查流寇大军的情况,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
不想安营扎寨的第三天,营地内就出事了。
清晨时分,寝帐内,秦锋起床洗漱之后,享用楚梦溪准备的美味早餐,正吃的高兴呢,就见好兄弟耗子一溜烟的跑了进来。
“锋哥,不好啦,昨天晚上,我的辎重营内出现了盗窃事件!”
“盗窃事件,都丢了什么东西?”
“是一个伙房里面,共计丢了两袋大米、八条腊肉、四块鲜肉、两只肥鸡,还有二十多副碗筷!”
“哦,如此说来,事大了!”
天威军数万人马,每天要消耗大量的物资,按理来说,丢了点大米、腊肉、碗筷……根本不值一提,为何耗子火急火燎的前来报告,秦锋又说事大了呢?
因为这件事得细思,细思极恐!
要知道,天威军的待遇极好,不仅军饷丰厚,吃穿用度更是从不短缺,加之军纪森严,故而从建军那天起,营中就从来没出过盗窃的事情。
退一步说,就算有士兵手脚不干净,也该偷点值钱的东西才对,而不是偷米、肉、碗筷……这些价值不高、又不方便藏匿的东西。
因此只有一个解释,丢失的东西,不是天威军的士兵们偷的,而是营地内进来贼了。
天威军的营地,乃是秦锋亲自设置的,壁垒层层,壕沟道道,不仅有大量的士兵日夜巡视,还设置了很多明哨、暗哨、移动哨,时刻监视情况,如此营地,用戒备森严、固若金汤八个字来形容一点不过分!
如此戒备森严的大营,竟然有贼人摸了进来,偷走了东西,还没被巡逻队、哨兵们发现,这说明什么?
说明营地的防务有漏洞,这次来的是贼人,偷点东西不要紧,如果下次来的敌人,偷营劫寨、杀人放火可就麻烦了。
因此上,耗子才急匆匆的前来报告,而秦锋则说事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