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目录 第74章 不如靠自己(2 / 2)
作品:《科举,寒门读书郎》有了大儿子的慷慨允诺,李固直接砍了三刀,当然不是砍地契,只是将土地划拨成三份。
李振礼二十亩,足有四成,李振义和李振良则一人三成,分别得到十五亩。
就是这么不讲道理,这还是李振礼谦让弟弟的情况下,不然李振良分得更少。
李振礼因为一直经营着酒肆,土地无人侍弄。
商量之后,李振义和李振良决定,准备接着帮大哥把地给种着。
条件是每年交完赋税后,盈余一分为二,抽出交到公中的银子,那以后就算是自己的。
各家自负盈亏,李承平想笑,没想到最早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以这种形式出现在自己家,尽管不是那么的科学,显得畸形。
公中的钱不只是孝敬爷奶,往后吃的大锅饭也会由公中出,李振礼想要再补一份,即使他一年大多时间是住在镇上。
李振义和李振良没答应,大哥一家人不在家中吃饭,真的不好意思收这个钱。
掰扯半天,最后在李承平建议下,出了结果。
若有大事,比如即将成婚的李轩婚事,置办的流水席,大伯家拿大头外,公中也要出钱,其余两家除了帮衬还要给份子钱。
至于平时用度,大伯不在家中就不必收这份钱了。
土地让弟弟种着,确实比请长工贵的多,但外人哪有自家人用的放心,而且其中不乏有弥补两位弟弟的想法。
李承平有点想笑,看来大伯还是太认清水浇地的价值。
对于此次分产,李承平虽然不满,但还能接受。
长子继承本就是古代约定成俗的分配模式,放在任何人家都是这么来的。
无人反驳,这份分产文书除了还没公证外,就算是在李家内部正式生效了。
仅是分产,大家庭是聚拢不散的,所以家中土院依旧是同住。
但按照分产文书上来说,这处土院严格意义上是在李固百年以后归属于李承平大伯的,最后由大伯资助两个弟弟旁边另起新宅。
由于李振礼常年居住在镇上,所以兄弟俩可以随意住着。
当着李固的面,李振礼还承诺会将资助弟弟建造新宅的银钱在来年酒肆营收中抽取补全。
尽管早已受不了自己那处窘迫的小土屋,还是没窗的那种,但李承平没鼓动老爹去建新宅子。
自己往后用钱的地方多着呢!没必要从一处土院搬到另一处土院。
有着个钱,还不如干些其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