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目录 第3121章 老年痴呆(2 / 2)

作品:《从我是特种兵开始一键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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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渊沉默了一下,脑海中快速运转着。

如果刘芳是跟王德发合谋的,那这件事就更复杂了。

王德发是周建国的仇人,他有动机害周建国。

刘芳是周建民的老婆,她想要周建国的财产。

两个人一拍即合,一个出主意,一个出钱,一起策划了这起投毒案。

而周建民,很可能也是知情的,甚至是参与者。

“周先生,“秦渊说道,“我建议你现在就报警,把这些证据交给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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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是这么想的,“周建业说道,“但我担心.“

“担心什么?“

“我担心我二叔,“周建业叹了口气,“不管怎么说,他都是我父亲的亲弟弟。如果他真的参与了这件事,我父亲知道了会很伤心。“

“周先生,“秦渊认真地说道,“你父亲被人下毒,差点丢了性命。不管凶手是谁,都必须受到法律的制裁。这是对你父亲的交代,也是对正义的交代。“

周建业沉默了一下,然后点点头。

“您说得对,“他说道,“不管是谁干的,都必须付出代价。我这就去报警。“

“好,“秦渊站起身,“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随时联系我。“

“谢谢您,秦先生。“

夜色渐深,秦渊躺在床上,脑海中一直在思考着周建国中毒案的细节。

刘芳、周建民、王德发,这三个人之间的关系错综复杂,但有一点是可以确定的——他们都有害周建国的动机。

刘芳想要钱,周建民想要家产,王德发想要报复。

三个人各取所需,一拍即合。

但要把他们绳之以法,光有动机是不够的,还需要确凿的证据。

陈大勇的证词虽然重要,但他只是一个执行者,而且他的证词只能证明刘芳指使他下毒,不能证明周建民和王德发也参与了。

那些银行转账记录虽然可疑,但也不能直接证明他们合谋害人。

秦渊需要更多的证据,才能确保万无一失。

他翻了个身,闭上眼睛,决定明天去找一个人问问。

那个人是他在龙城的一个朋友,在经侦大队工作,对经济犯罪案件很有经验。

第二天一早,秦渊起床洗漱,换了一身便装,准备出门。

“秦渊,你要出去?“许悦从厨房里走出来,手里端着一杯咖啡。

“嗯,去见一个朋友,“秦渊说道,“问一些事情。“

“什么朋友?“

“经侦大队的,“秦渊说道,“我想问问他,要给周建民定罪需要什么条件。“

“你是想确保证据充分,再出手?“

“对,“秦渊点点头,“这种案子涉及到经济犯罪,比较复杂。我必须确保万无一失,不能让他们有任何脱罪的机会。“

“那你小心点。“

“放心。“

秦渊出了门,开着车朝龙城市公安局的方向驶去。

他要找的人叫李志强,是龙城市公安局经侦大队的副大队长,两人是多年的朋友。

李志强以前是特种兵,退伍后进入公安系统工作,一路从基层干起,凭借出色的能力和过硬的作风,升到了副大队长的位置。

秦渊和他是在一次任务中认识的,当时李志强还在部队,两人一起执行过几次任务,结下了深厚的友谊。

后来李志强退伍,秦渊也离开了部队,两人虽然各奔东西,但一直保持着联系。

秦渊回国后,曾经跟李志强见过一面,聊了聊各自的近况。

这次找他,是想请教一些专业问题。

大约半个小时后,秦渊来到了龙城市公安局。

公安局是一栋灰色的大楼,门口站着两个穿着制服的警察,神情严肃。

秦渊把车停在门口的停车场,然后拿出手机,给李志强打了个电话。

“喂,老秦?“李志强的声音从电话那头传来,听起来有些惊讶,“你怎么想起给我打电话了?“

“志强,我在你们局门口,“秦渊说道,“有点事想请教你,方便吗?“

“方便,方便,“李志强说道,“你等着,我下来接你。“

“好。“

大约五分钟后,李志强从大楼里走了出来。

他三十五六岁的样子,身材魁梧,国字脸,浓眉大眼,穿着一身便装,看起来很精神。

“老秦!“他快步走到秦渊面前,热情地拍了拍他的肩膀,“好久不见,你小子怎么突然来找我了?“

“有点事想请教你,“秦渊说道,“找个地方聊聊?“

“行,去我办公室吧。“

两人一起走进公安局大楼,乘电梯上了五楼。

李志强的办公室在走廊的尽头,是一间不大的房间,摆设简单,一张办公桌,几把椅子,墙上挂着一些锦旗和奖状。

“坐,“李志强招呼秦渊坐下,然后给他倒了一杯茶,“说吧,什么事?“

秦渊接过茶杯,喝了一口,然后把周建国中毒案的情况简单说了一遍。

李志强听完,眉头皱了起来。

“你是说,周建国被人下毒,导致出现了类似老年痴呆的症状,然后他的财产被人转移了?“

“对,“秦渊点点头,“下毒的人是他弟弟周建民的老婆刘芳,执行者是一个叫陈大勇的厨师。陈大勇已经交代了,是刘芳指使他在周建国的食物里加铊。“

“铊?“李志强的表情变得严肃起来,“那可是剧毒,用这种东西下毒,性质很恶劣。“

“是的,“秦渊说道,“而且周建国发病后,他的财产被转移了将近两个亿,都转到了周建民的账户上。“

“两个亿?“李志强倒吸一口凉气,“这可不是小数目。“

“所以我想请教你,“秦渊说道,“要给周建民和刘芳定罪,需要什么条件?还需要哪些证据?“

李志强沉思了一下,然后说道:“这个案子涉及到两个罪名,一个是故意伤害罪,一个是诈骗罪或者侵占罪。“

“故意伤害罪?“

“对,“李志强说道,“用铊给人下毒,导致对方出现严重的健康问题,这就是故意伤害。如果受害人死亡,那就是故意杀人。“

“周建国没有死,但他的神经系统受到了严重损伤,出现了类似老年痴呆的症状。“

“那就是故意伤害罪,“李志强说道,“根据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使用了剧毒物质,情节特别恶劣,可以从重处罚。“

“那诈骗罪呢?“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李志强说道,“周建民趁周建国神志不清的时候,转移他的财产,这就构成诈骗罪。“

“如果周建国是被人操控,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署了转让协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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