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目录 第76章(1 / 1)

作品:《妄恋共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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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诞节过后的第二天。

何煜呈因为这个答案怔忡住。

因为现在是五月,蛇的意思是它来自于未来。

氯化樱花

忘记讲了,尝试一下新的叙述方式

这一卷是在精神治疗/致幻剂下的故事,会出现大量的插叙倒叙,如果造成阅读压力非常抱歉(但不改)

第4章

何家二公子的座驾于十二月二十七日从布鲁克林大桥上冲进东河——这条热搜给这一整年的热闹收尾。何煜呈这段时间闹得动静过大,从前压根不关注时尚界和娱乐圈的人也知道他的名字。媒体们等不及要拍摄何老爷子的反应,更有甚者已经断言,这其实是他们家族内部的斗争,是老爷子想要他的命。

大量记者都守在医院,通稿写出好几份不同版本:死的活的,还有半死不活的,一定要第一时间抢到头条。在此之前互联网上关于何煜呈的新闻几乎无一例外全是丑闻,资金亏空,肚博借贷,最完蛋的一件事是他想要吃进一家面料品牌,结果发现品牌的股东之一正是何仲钦。人人笑他螳螂捕蝉黄雀在后,老爷子高瞻远瞩,早就预判了他。

他听不到这些嘲讽的声音,他身处在一场漫长的昏迷之中。沉睡的意识中是他的十岁,一个沾满骨灰味的秋天,很多年之后他的口腔里都还会尝到类似的味道,干燥的,焦糊的,石灰一般的,每到一个新的秋天都会反刍上来的这种味道。他强行留在本家,心里担忧以满分考卷作为通行证不知道够不够。之后同一年的冬天,何仲钦突然带他去他位于加拿大的猎场,和另外的几个子弟一起。

那些孩子们都比他大,对他有一种天然的来自兄长的关照之心,十岁的小孩还处在相信圣诞老人的童年阶段,去森林猎场的话也只能打兔子或者松鸡吧,要么干脆找一些新鲜的鸟去观赏。

何仲钦不理会孩子们打算如何,他是来打猎,信誓旦旦称今天他会猎到一头熊。但他在离开前,善心大发地丢给何煜呈一把猎枪,告诫他要小心,这把枪里的子弹可以一枪把松鸡打爆。

何煜呈的记忆并不非常连贯,他只记得自己拿到猎枪后,就被更大的孩子带着在森林里行走。森林里落了一层雪,雪地上有动物的脚印,和他走在一起的那个孩子告诉他:这可能是松鸡,这大概是鹿。

“这是你第一次来猎场吗?”对面好奇地问他。

“是的。”

“我第一次来也差不多是八九岁,你现在是不是也差不多?十岁?我十五岁。”

他漫不经心地应和,看到几只松鸡在脚边踱过。杀这样的小动物甚至用不到猎枪,他想捕猎一点更危险的东西。他开口告诉了比他大的孩子,对方眼里明显流露出兴奋的神色,显然也这么想,也不想在难得的猎场被父辈安排照顾小孩。他们很快达成一致,要和大人们抢一头熊。

森林里时不时能听到放枪的声音,枪声把树木上的雪震落,落在他们头顶戴的橙色帽子上。帽子是入场之前强制要求戴上的,何仲钦也不例外。他们第一次在外形上看起来像一对和睦的父子,穿着亲子装俨然父慈子孝。他在森林里已经看不到何仲钦,但他很快听到他的声音:“这是一头驼鹿!”

他和身边的孩子对视一眼,共同往驼鹿倒下的方向跑去。鹿还没有死透,张着眼睛倒在地上抽搐。猎枪的子弹果然如何仲钦所说,在鹿的身体上穿出一个大洞。这是扩张型猎弹,子弹进入后会像蘑菇一样张开,所以在身体里制造一个血肉模糊的空腔。猎场的温度很低,鹿的血在空气中蒸发出带着腥味的雾。

何仲钦对鹿的尸梯不算满意,就算今天找不到熊,起码他也要收拾掉一头狼那才作数。大人们拖着猎枪散开,他们再去寻找够大的猎物。何煜呈的鞋子染上了驼鹿腥骚的血液,再走在雪地中,就像印章一般踩下一个一个粉红色的脚印。

他眼前是父辈们的背影,手里一柄猎枪很重,在那一瞬间,他无可救药地想象驼鹿身上的洞出现在他们任何一个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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