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目录 第222章 我妈怀我十月,算非法拘禁吗?(1 / 2)

作品:《我!劣迹艺人!开局为贫困生申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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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到大家的情绪低落,江晨轻笑一声。

“呵呵……大家也不用那么担心,世界是光明的,不要因为一件事情,就否定全部。”

“大家相信事情的真相就好。”

好端端的,干嘛去想那么多乱七八糟的事情?

过好自己的生活就够了。

此话一出,直播间的气氛才稍有缓和。

江晨顺势开口。

“咱们的直播间,还是要给大家传递正能量。”

“如果有需要普法的,可以和主播连麦。”

再怎么说,江晨也不能宣传负面情绪。

普法才是正道。

一提起连麦,直播间网友的热情顿时被调动起来。

【是哦,还是别想那些乱七八糟的了,自己的生活过好才算好!】

【没错,想那么多乱七八糟的,也没什么用啊!】

【没事儿想的太多,除了让自己心烦,没有半点儿好处!】

【还是让江律师给大家普普法吧,传播正能量!】

【正能量这块!】

后台连麦通道,早就已经99+。

江晨还是沿用之前的规矩,按照顺序连麦。

很快,接通了第一位网友。

连麦上线的是个女生。

“喂,江律师?”

女生的声音有点活跃跳脱,听声音,应该是个性格活跃的妹妹。

“我有点儿事情想咨询。”

江晨淡然一笑,点点头。

“可以,只要是关于法律上的,我都可以为你解答!”

女生思索片刻,认真说道。

“江律师,我想要咨询关于非法拘禁的问题。”

“我之前……被人非法拘禁过一段时间,将近一年!”

闻言,原本还神色平淡的江晨,表情顿时一紧。

非法拘禁!?

非法拘禁可是很严重的罪,属于刑事犯罪!

毕竟,人身自由是公民最基础的权利。

除公安、法院等法定机关依法办案外,任何人没有权利扣押、限制别人的人身自由。

哪怕是讨债、情侣吵架,或者对方有错在先,私自关仁都是犯罪!

这侵犯了核心人权。

“剥夺人身自由,会对被害人心理和身体造成巨大伤害。”

“这一旦判刑,可是会留下案底的,本人和子女的政审都会受到影响!”

“而且在拘禁过程中,如果使用暴力手段把人打残甚至死亡,罪名还会转化为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最高甚至能判死刑!”

“限制你人身自由的人,有对你使用暴力吗?”

江晨的语气有些紧张。

没想到自己刚一连麦,就连到了大案!

“这……倒是没有,她只是限制了我的人身自由。”

女生认真回道。

江晨点了点头,对这个案子稍微有些眉目。

随后,他一脸认真地分析道。

“如果只是一般情形,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有殴打、侮辱情节的,则更要从重处罚!”

“而如果是国家机关人员,利用职权非法拘禁,全部从重处罚!”

“正常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24小时就算,你这都将近一年,肯定属于重大情况了!”

不过,江晨也有点儿好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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