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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娱乐:演戏?我在片场穿越诸天!》[全本小说]:qbxs. N e t 一秒记住!
第22章签订合同(第1/2页)
合同是在一间临时搭建的铁皮室里签的。
一张折叠桌,两把塑料椅,桌上摊着五份打印好的纸质合同,旁边放着一盒圆珠笔。
负责签约的是剧组的制片助理,一个戴黑框眼镜的瘦女人,语速快得跟播新闻似的。
“特约武行,日薪五百,拍摄周期暂定三十天,超期按日续算,三餐由剧组统一提供,拍摄期间服从武术指导组统一调配,不得擅自离组、不得私自拍摄片场照片、不得向外泄露剧情内容,违者扣全部片酬并追究法律责任。”
五个人排着队,依次弯腰签字按红印泥,整个过程不到十分钟,流水线一样冷酷。
林辰签完字,没急着走,把合同从头到尾又看了一遍。
看到第四页岗位职责那一栏时,他的动作停了。
“乙方作为剧组特约武行人员,不绑定固定角色,由武术指导组根据每日拍摄计划统一调配,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套招对练、替身演出、群戏武打、威亚配合等。”
不绑定固定角色。
这几个字像一盆凉水,从头浇到脚。
他抬头看了看旁边的板寸头和另外几个武行,大家签完合同都在互相拍肩膀庆祝,脸上全是捡到宝的兴奋。
五百块一天啊,谁还管演什么角色?
况且本身武行就是一块砖,哪里需要哪里搬。
但林辰在乎。
不绑定角色,意味着今天可能是“宫廷侍卫甲”,明天可能是“刺客乙”,后天甚至可能只是主演打戏时的人肉靶子,站在那挨一拳、飞出去、爬起来、换个衣服接着挨。
无名无姓,连个代号都没有。
系统的触发逻辑他已经摸得一清二楚:必须有角色认同,必须是有名有姓、有行为逻辑的人物,路人甲绝对不行。
换句话说,刚刚签了一份日薪五百的合同,挣钱是不愁了,但想靠这个身份触发系统?
有点难度!
林辰把合同折好塞进口袋,跟着大部队出了铁皮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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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哥领着五个新签武行在剧组内部转场,名义上是熟悉环境,实际上就是让他们知道哪些地方能去、哪些地方别他妈瞎溜达。
但这一圈转下来,林辰的注意力完全不在规矩上。
他被片场的规模给镇住了。
《九天剑歌》的布景跟这比起来,简直是过家家。
兵器库更夸张。
陶哥推开一扇铁门,里面整整齐齐码着几百件道具兵器,长枪、环首刀、弓弩、盾牌,全部是铁制或钢制,每一件的表面都做了旧,不是喷漆那种假旧,而是用化学药水腐蚀出来的真实锈迹和包浆。
林辰顺手拿起一把环首刀,入手沉甸甸的,少说三斤往上。
“这玩意拍戏的时候真往人身上招呼?”旁边一个武行忍不住问。
“废话,不然要你们干嘛?”陶哥擦了把光头上的汗,“大制作的打戏不可能用玩具假剑糊弄,上了镜头一眼就穿帮,你们进来就是干这个活的,真兵器对练,控好力道别出事故,出了事故全组陪你吃官司。”
几个武行对视了一眼,没人多嘴了。
继续往前走,路过一片围起来的拍摄区,陶哥脚步放慢了,压低声音:“这边在拍戏,别说话。”
林辰顺着缝隙往里看了一眼。
就这一眼,他的脚步钉在了原地。
场景是一间书房,布置简素但不廉价,案上堆着真正的线装古籍,博山炉里有烟气袅袅升起。
两个人面对面站着。
一个身穿月白长衫,身形清瘦,眉目间带着一种看透生死的疲倦,那是胡逍遥,饰演梅长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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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面那个人身披玄甲,肩宽背厚,站在那就是一座山,王楷,饰演靖王。
没有台词。
𝚀 Ⓑ 𝐗 Ⓢ . n e 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