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目录 第904章 上哪儿说理去?(1 / 2)

作品:《王牌律师,申请出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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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金胜开始心分二用,一边继续在电脑上开着庭审直播,一边从抽屉里,再次拿出了陆北这个案子的卷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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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出现了好玩的事情,那自己肯定也得做好万全准备。

知己知彼丶百战不殆。

老祖宗说的话,还是很有道理的。

临近下午5点,庭审接近了尾声。

由于几人全都在事前签了认罪认罚,法庭上也承认了联合设局坑害,用『贿买』的方式,引诱丶指使同案犯,违心改变供述,意图让『金胜』名誉扫地,并被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最后在被告人自我陈述环节,一个个的,全都表示认罪丶后悔丶甘愿接受任何处罚,并对『金胜』这个未到现场的受害人,表达深刻的歉意......

态度那叫一个诚恳。

就是不知道,如果金胜今天真去了,秦彦跟陆志铭这两个『心眼』比针还要小的人,道心会不会破碎啊!

庭审中,还有另一个场面。

梅瑾华竟然作为了控方证人出庭,详细描述了她是怎么认识的陆志铭,怎么答应配合,拿了多少钱,干了什么事......

不过嘛,她身上可还背着另外一个案子。

一开始,她确实不了解陆志铭让她做的事,到底有什么目的,纯粹只是因为穷,收钱办事而已。

基本上只要说清楚,再退回这笔钱,不构成共同犯罪的概率很高。

可她呢?

却见钱眼开,贪心作祟,在支付律师费这个环节中,偷偷昧下了10万块钱。

这就太牛了!

根据相关的司法解释......

她清楚金胜这边报出的价格是20万,却对陆志铭说30万。

主观上,这叫.....明知真实报价,仍故意虚构更高价格,直接追求非法占有雇主多支付10万元的结果。

符合诈骗罪要求的直接故意,具备非法占有目的。

客观上,这叫.....实施了隐瞒真实价格的欺诈行为,让雇主陷入『总费用需要30万』的错误认识,基于此,才额外多支付了10万元。

行为人实际取得该财物,雇主遭受了10万元的财产损失,符合诈骗罪的完整行为链条。

10万的金额,属于『数额巨大』,量刑起步在3年。

不过今天她能以『证人』的身份一出场,那就释放出了一个信号。

检察署这边应该已经基于『退赃』,认罪认罚,积极配合...的基础上,给了她一个『缓刑』的建议。

对于这种顺手收拾的边角料,即便金胜看出门道来了,心里头也没有任何波澜。

开玩笑,自己是这么小气的人吗?

「叮铃铃......」

刚把已经黑屏的直播间给关掉,手机再次响了起来。

拿起来一看,是涂佳禾打过来的。

「金律师,刚才房东大姐给我打了个电话......」

「朱家人下午去了701,先是把我安装的摄像头给破坏掉了,接着便开始砸门,辱骂。」

「可好巧不巧的,正好碰上了中介带着新租客上楼看房子,这才知道我已经搬走了。」

「那个朱老太太,当场就傻眼了,有气没出撒,竟然对着中介放话......」

「说如果不把我给叫回去,房子以后就别想往外租,来一个她搞一个。」

「中介把话转达给房东大姐后,她赶过去报了警。」

「出警的依然还是潘警官。」

「这次除了口头教育之外,又让他们赔了摄像头的价钱,1000块。」

「并且,潘警官还警告对方.....如果再发生破坏公私财物的事情,那就不是仅仅赔钱能解决的了。」

「金律师,我有点好奇,你是怎么猜到,朱家老太太一定会上门来闹,甚至会先一步砸掉监控摄像头的呢?」

涂佳禾的语速很快,有股子压抑不住的兴奋。

自从亲眼见证了『治安所掰头』现场后,她对金胜可谓是绝对的信任。

就连搬家的时候,都特意发消息过来询问,有没有什么需要特别注意的事项。

【蚂蚁搬家,选好时间,动静小一点,门口的摄像头别拆,留给老太太买单.....】

这是金胜给出的回答。

她照做了,却没有问原因。

直到今天朱家人又去闹的这一出,她才压抑不住『好奇心』,开口了。

金胜『呵呵』一笑道:「这个不难猜.....」

「首先,我既然叫你悄悄搬了家,就别打草惊蛇了。」

「门口留下摄像头,主要是为了营造,你还住这里的假象。」

「其次,老太太那天被我给『怼』了,心有不忿。」

「要想报复,光丢几个垃圾袋,不痛不痒,甚至你还可以提着丢回她门口去。」

「以彼之道丶还施彼身嘛!」

「她自然得好好想想其它什么招数。」

「可头顶上的监控摄像头就是威胁。」

「只要一天不弄掉,她无论做什么事都会一览无余,留下证据。」

「年龄大,并不代表她可以为所欲为。」

「最后,就是咱们前天提交的刑事控告书了。」

「涂小姐,你还记得那天在治安所,我跟潘警官提到的那些遗漏点吗?」

涂佳禾连忙应道:「没有,我记不住这些的.......」

这倒是有点小小的意外了。

不是专业人士,好歹也是当事人吧!

竟然上课的时候不好好听讲。

没办法,自己这个老师只能再给她私下补补课了。

「记不住没事,我说一下就好。」

「我当时问潘警官.....为什么没给朱崇武老婆做笔录?」

「怎么不找朱家老太太问清楚,她打的那通电话里,到底说了些什么?」

「孩子是不是真的被吓到了?」

「伤人的水果刀,到底是临出门前顺手拿的?还是特意从茶几,或者厨房里拿的?」

「所以.....当咱们把刑事控告书递交上去,并收到了『受案回执』后,潘警官一定会着手调查这些细节。」

「得到的信息不一样,案子最终的定性也会不一样。」

「他可不希望自己在工作中犯错。」

「而一旦进行补充调查,传唤对方回来做笔录,了解情况,则势必会惊动朱家人。」

「涂小姐你说.....以朱家老太太这种自私自利,仗着自己年龄大,一点亏都不肯吃的人,会不会『怒』从心头起,去701质问你,找你麻烦呢?」

「答案自然是肯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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